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0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8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DGD2021-001-1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授权主体: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预算金额:1500万元
采购需求:为了加强光明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光明区社会福利设施数量少、设施不健全、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加强和规范光明区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困难群体集中供养条件和标准,光明区投资建设了光明社会福利院。同时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切实提高福利院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PPP模式实施。
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园路与华夏路交界处。
2.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楼高15层地下1层,高度49.5米,面积19044.82平方米,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交由社会资本方进行运营维护。社会资本负责设备设施购置、安装以及必要的装修改造,并负责后续运营。光明社会福利院拟配置养老床位、残疾人托养床位,共计410张。
3.项目投资:本项目主体工程(含基本装修)等存量项目投资9537万元,装修改造、设备购置及后续运营等PPP总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
4.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实施,即在项目合作期内,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独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改建、运营等任务;政府方按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概算投资9537万元)的内容和标准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给项目公司进行改建、运营维护;此后,所有相关工作和费用都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可进行针对性的装修优化,负责医疗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购置安装,并负责后续运营。本项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以及光明社会福利院名称权,项目运营相关数据及资料、信息系统、研发成果等,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归属政府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购买的医疗设备由项目公司自行处置,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第三方机构评估价值由政府或下任运营单位购买;除上述医疗设备外,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全部相关设施设备在合作期满后应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5.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6.项目公司股权: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独立设立,中标社会资本占项目公司100%股权。
合作期限:20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只接受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者不予接受。
三、报名事项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00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办法:由投标人的代表(联系人)向本项目工作人员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格式见***),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完成登记后,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现场当面递交。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0月8日上午09:00-09:30。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八楼)。
5.开标时间:2021年10月8日上午09点30分,开标地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八楼)。
6.评标开始时间:2021年10月8日上午09点30分。
7.评标地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八楼)。
8.逾期提交或者未于指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将投标保函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提交。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
4.投标保函必须是由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网站、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8楼
联系方式:彭工 0755-23699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003室
联系方式:张工/汪工 133****0500/131****3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汪工
电话:133****0500/131****3300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