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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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7日发表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3月-4月在我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征求社会各界对贯彻落实上述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4月13日。有关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qrdcjgw@szgm.gov.cn)。
光明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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