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检查组检查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6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率省人大检查组莅汕检查《广东省实施
陈耀光主任委员指出,汕头是因海而兴的城市,要努力保护好海洋环境资源,继续加大陆源污染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加大保护执法力度。检查组一行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自2009年7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认真执行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科学制定海洋功能区划,加强入海河口和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重视生态修复,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海洋生态环境。全市7座污水处理厂,全年处理城市污水1.4亿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2.19%。近岸海域水质良好,全市5个近岸海域功能区点位的水质均满足国家相应功能区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李磊,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张振钿,市领导邢太安、郑家汉、李耿坚,我局局长黄文魁、副局长林贤武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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