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汕头市委党校空调机(SCG2014065)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通知书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4年12月16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中共汕头市委党校空调机(包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因采购文件编制原因,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作如下更正:
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部分/三/14” 中:
14.1投标人必须提供上年度经中介机构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近二年来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14.3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
14.4设备技术性能条件说明和有关资料,包括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中文)、检测报告及图片、系统软件操作简介等相关证明文件。
14.5“环保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更正为:
14.1近二年来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14.2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
14.3设备技术性能条件说明和有关资料,包括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中文)、检测报告及图片、系统软件操作简介等相关证明文件。
14.4“环保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原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本更正通知书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通知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更正通知书后,按照新的要求参加投标。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4-83581777
传真:0754-83581777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广澳丽景园
邮编:51504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18日
采购文件更正通知书回执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贵单位于2014年12月18日送达的《关于中共汕头市委党校空调机(包二)第二次SCG2014065)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通知书》已收悉。
收件人(盖章):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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