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坪山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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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修订版)》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中心制定了《坪山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25日至2017年12月8日止。
二、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指挥中心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398069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区委区政府大楼106室
邮箱:zhangzhiquan@szpsq.gov.cn
特此公告。
区指挥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拟稿人:张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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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8:10: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