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为推动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及管理工作,龙华区政府于2017年9月25日印发了《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深龙华府规﹝2017﹞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背景
在市政府印发《试行办法》后,龙华区政府根据《试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组织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及龙华区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实施细则》编制工作。
二、《实施细则》基本内容
《实施细则》由七个章节组成,共四十三条,除第七章为附则外,第一章至第六章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
本章节重点明确了龙华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产业发展计划及其他计划的工作要求及责任部门,明确了建设用地审批机构及用地供应管理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能分工。
(二)一般产业用地供应
本章节对一般产业用地供应各环节予以明确。
(三)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供应
本章节对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各环节予以明确。
(四)建设用地租赁
本章节主要对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租赁事宜进行规定。
(五)产业发展监管
本章节主要对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发展的监管机制及监管部门等内容进行规定。
(六)法律责任
本章节主要对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过程中涉及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列举,并对有关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认定。
三、制定《实施细则》的意义及必要性
(一)明确职能分工。为建立简政高效政府,按照“能减则减、能转则转、能并则并、能放则放”的原则,《实施细则》明确了用地供应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能分工,提高了供地效率。
(二)提高审批效率。成立建设用地审批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切实提高了建设用地报审工作效率。
(三)保障产业发展。龙华区建设用地指标存量较少,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区政府印发了《龙华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试行)》(深龙华[2017]12号),为重点产业项目引进提供了依据,保证“精准供地”,保障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