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03)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0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5A003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规格参数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ICP(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免费保修期为一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 合同签订后,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90,0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采购的“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经专家论证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同意采购进口产品,能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国产产品亦可参与本次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PZH015A003,可点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2月25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2月15日起至2015年2月26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9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3月9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大楼东侧经济综合楼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方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2***102
采购单位传真:0754-882***10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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