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汕头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07〕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八日
汕头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深化安全生产重点难点攻坚工作,切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3月6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服从、服务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围绕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任务要求,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减少事故总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全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总量下降1.5%;其中,工矿企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控制在11人、259人、15人、1人以内;重特大事故起数得到有效遏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进一步下降。
三、工作重点。
2007年我市安全生产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责任目标,狠抓各级责任制的落实。一方面,狠抓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各级政府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市与区(县)、区(县)与街道(镇)在3月底前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式,层层分解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预警制度、公告制度、约谈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另一方面,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省驻汕企业及市属企业的安全监管。
(二)攻克薄弱环节,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与水上交通、消防安全以及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方面,以整治规范安全许可秩序、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和联控机制为重点,依法“关、停、搬、转”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推进中心城区黄厝围易燃易爆库区企业整体搬迁工作。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是完善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秩序,严格燃放市场准入制度,打击非法行为。非煤矿山方面,严格采矿许可、安全许可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范管理和矿山安全生产秩序的整治工作。道路和水上交通方面,强化“五整顿”、“三加强”和“治超”措施的落实;突出加强韩江、榕江、练江以及汕头海湾等重点水域交通秩序的安全监管,抓好渡口渡船整治。消防安全方面,继续开展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深化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电力、铁路民航、教育、旅游等行业领域也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整治中,各行业领域按照“全面清查、逐级筛选、分级负责、归口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清查整治隐患;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隐患,要认真执行重点隐患月报制度和安全巡查制度,逐级筛选上报市安委办,并落实“限期整改、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公示制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实施《汕头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属地管理”和“谁许可、谁负责”、“随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监管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执法主体职责的执法监察工作格局”。二是加快各级安监部门执法监察队伍建设。3月底前各区县安监局执法监察大队要组建完成并挂牌运作。三是依法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执法监察,督促指导企业建章立制。四是以***即将出台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严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五是加强执法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行为。要通过加强执法监察,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规范化、法制化。
(四)实行重心下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一是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各街道(镇)要建立安监站,确保基层安全生产巡查队伍、巡查制度真正落实。二是抓好澄海区澄华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试点推广工作,推动全市各街道(镇)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三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五)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能力。要全面实施《汕头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各级各单位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要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严格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
(六)加大安全投入,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治本问题。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市、区(县)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确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投入使用,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信息技术、应急救援、宣教培训、科技项目建设,以及隐患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提供的资金保障。二是坚持科技兴安。市将设立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加挂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牌子),并以此为依托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三是完善以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为基础的重大危险源安全动态信息监控网络系统建设,强化管理。四是加强有关督促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严格执行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引导企业切实保障安全投入。
(七)重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各级各部门安全发展意识;要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主题,组织开展我市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要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营造日益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一方面,要重视各级安监队伍基础建设,切实保障监管执法专用经费和装备,有效改善履行安全综合监管和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的条件。另一方面,注重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教育,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作风,提高各级安监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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