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违规出租车被依法收回经营权
在全市开展出租车综合整治行动中,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不打表、无从业资格证等违规经营行为。日前有一辆出租车因违反出租车有关管理规定,擅自改装计价器等服务设施被执法部门查处,在一年内违章已满3次,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规定》规定,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或运力指标,并注销该车《道路运输证》。
对于违规经营的出租车,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除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对于一年内一次违章的出租车将按照规定组织违规出租汽车驾驶员停业学习两天;二次违章的停产学习三天;满三次违章的将依法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或运力指标,并注销该车《道路运输证》。对于已被取消经营资格的车辆仍继续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将以非法营运进行查处。市出租车分会也将依据出租车服务公约,对三次违规的驾驶员列入黑名单,通报所属企业进行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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