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方案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筹备组: 《汕头市金平区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筹备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筹备组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汕头市金平区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民政局建设局关于汕头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03]4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区发展和城市社区建设的战略任务,以深入贯彻《消防法》和《城市规划法》,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开展社区消防建设,最终实现消防工作与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政府筹备组决定成立区社区消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李一鸣同志(区政府筹备组)任组长,陈勇城同志(区政府筹备组办公室)、蔡锦荣同志(金平公安分局)任副组长,颜木和同志(区民政局筹备组)、赵汉城同志(区建管局筹备组)、林锦丰同志(金平国土分局)、林俊平同志(区财政局筹备组)、陈相平同志(升平公安消防大队)、郑镇城同志(金园公安消防大队)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消防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试点单位及工作指标 金平区社区消防建设试点单位为:海安街道利安居委,岐山街道马西居委。各街道应确定两个居委为今年完成社区消防建设单位。 (二)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任务 1、 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形成工作管理网络。社区居委会要将社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由社区居委会、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居委会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副职为管理人,负责日常工作。委员会下设消防办公室,与社区警务室合署办公。要结合实际,在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下,逐步建立健全社区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伍。可依托现有辖区范围的保安、联防队伍,由热心消防工作的居民担任义务消防监督员,担负起防火检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指定一至两名义务消防宣传员,负责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社区消防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社区居委会主任对本社区的消防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办公室要设置专用消防档案柜,配备办公用具及防火检查的设备。居委会应制定《社区防火安全公约》,与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社区居委会消防工作的主要职责:①对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楼及居民用户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和提示,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③制定社区防火公约,对公民履行《社区防火安全公约>》情况进行检查;④开展对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⑤参与组织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原因调查,核查火灾损失。 (2)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的主要职责:①掌握基本情况,并适时向公安派出所和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提出建议;②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③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义务消防队开展训练;④开展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安全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⑤对社区内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督;⑥负责社区内液化石油气换瓶点的消防安全管理;⑦做好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⑧参与组织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原因调查,负责对社区火灾事故进行统计. 3、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工作例会、防火巡查与火灾隐患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消防设施管理、防火宣传、消防培训、灭火演练、火灾扑救、消防工作奖惩等工作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要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责任制的落实;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年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宣传教育、消防管理、检查巡查、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等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范围各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4、加强社区消防设施建设。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断补充完善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物业管理处、治安亭、门卫室等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器材室、报警电话。消防器材室内应配齐灭火器、水带、水***、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并有记录;公共消火栓应保证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社区应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新建项目要按照消防法和消防技术标准配备建筑消防设施并落实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5、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社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安全检查;驻辖区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居民住宅通道每周检查一次;社区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违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消防大队、派出所要经常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依托社区警务室加强对社区消防检查和指导。各消防中队要结合开展“六熟悉”和灭火预案制定、实地演练等活动,深入社区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消防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有:消防安全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 6、加大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要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宣传栏、广播标语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向居民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具体做到:(1)在每幢建筑物出入口和公共建筑内设置《社区防火安全公约》牌,楼道内设置灭火器,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图板和宣传标志等;(2)设立若干个消防宣传栏或消防宣传板报,每月更换宣传内容;(3)每月组织一次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4)社区内学校、幼儿园、商场、茶座、酒楼、酒吧、影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要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工作;(5)每季度对辖区居民进行一次消防教育,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外来劳工人员、以及社区内各类小型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电子游戏厅、旅馆、餐馆、家庭小作坊等经营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6)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习;(7)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好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周活动。 7、建立完善消防业务档案。各社区的消防业务档案应包含社区基本情况、辖区单位基本情况、消防组织人员登记册、火灾隐患登记册、消防设施器材登记册、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巡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书》、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宣传、消防培训、灭火演习、消防会议和活动等内容。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18日——5月26日):各街道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单位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其他街道6月25日以前完成。 (二)工作实施阶段(5月27日——10月20日):按工作方案落实有关工作,其中试点社区应在6月25日前完成建设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由区社区消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提高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认识高度上来,把将社区消防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制订工作方案,使社区消防建设落到实处。 (二)社区消防建设要与社区建设、社区警务建设相结合,同步实施、同步建设,确保建设效果。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尤其是公安消防机构要发挥指导作用,加强联系,帮助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确保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四)试点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要求,为我区全面开展社区消防建设摸索成功经验,力争使我区的社区警务建设走在全市的前列。 (五)各街道办事处要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区社区消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今年拟完成消防建设的社区名单于5月28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108380,8638387)。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筹备组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
2003-10-10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8 09:29: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