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开汕头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司法局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6号;邮编:515041;电话:0754-88368874;传真:0754-88169950;电子邮箱:stxwb@163.com)。
一、工作概况
2017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各次全会精神和******系列***精神,着眼于改进机关作风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立足我局中心工作,依法公开其行政活动的相关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30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http://stsf.shantou.gov.cn)和“汕头司法”微信公众号,同时依托汕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xxgk.st.gov.cn)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主页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项,按时办结2项,按时办结率100%。
四、咨询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汕头网络问政平台(http://wz.shantou.gov.cn/stwz/web/index.action)收到群众咨询问题7条,都及时进行处理和答复,没有发生投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接到2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我局行政行为得到复议机关的维持。
七、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1、加强引导,强化宣传。充分利用信息化,充实微信公众号和局门户网站的公开内容,并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相关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运行情况,引导群众通过我局“汕头司法”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
2、加强监督,确保实效。通过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加强把关,严格审批。严格按照“***不公开,公开不***”的要求,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预审制度,所有须公开的信息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发,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防止发生违规泄密事件。
4、加强培训,提高素养。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加大业务知识和信息化水平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素养,确保我局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