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四组学习运用四种形态推动标本兼治
***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提出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近日,派驻四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的《运用四种形态 推动标本兼治》,文中指出王岐山同志关于运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种监督执纪形态的重要论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思想的具体化、实践化。我们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理解认识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基本内涵,在执纪监督的过程中要善于使用四种形态。(派驻四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