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成立机构,于近日全面启动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今年我市的环保专项行动任务突出四个强化,即强化减排监管力度,确保“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开好局;强化铅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确保重金属污染得到遏制;强化风险排查与综合整治,确保环境安全得以维护;强化印染、电镀等重污染企业环保专项整治,改善环境质量。
专项行动以国控重点污染源、重污染行业、重点流域和区域、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重大信访案件、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为重点,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和其他重点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力度,提高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去除能力,抓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加快推进练江流域和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集中整治铅蓄电池为主的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实施“六个一律”。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积极推进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对2008年以来全市印染、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集中整治,以强化重污染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和环保后督察作为环保专项整治的新起点,以严格环保准入倒逼治理无望的重污染企业落实关停、倒逼落后工艺落后产能加速淘汰、倒逼保留企业规范管理和治污升级。
为保障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为组长,以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各区县政府和市环保、发改、经信、监察、工商等18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专项行动从今年5月一直持续到11月,将通过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通过挂牌督办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通过完善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追究违法者的刑事、民事和纪律责任。完善绿色经济政策,完善和推广“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制度,着力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同时还将引入舆论监督机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结合环境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通过“12369”投诉热线等渠道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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