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电子路考仪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电子路考仪设备(招标编号:SCG200840)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包组号:一。
包组内容:汕头市公安局电子路考仪设备采购。
2、用途:机动车驾驶员考试。
3、数量:1项。
4、项目预算:人民币13507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本项目为建设驾驶人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及考试中心配套辅助设备,本项目包括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测,内容包括:考场内道路考试项目场地和车载检测与评判系统、车管业务与考试管理系统、通讯支持系统、监控与双向语音支持系统、车辆定位、智能调度与GIS支持系统、考试场内视频监控(考试控制中心系统)。项目建成后应满足汕头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中心每年近4万人次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
投标人需根据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格、服务要求以及招标人的场地现状条件,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系统方案、设备前来投标。设备性能指标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GA/T 554—2008标准。对于公安部91号令中规定的场内九个考核项目的判断必须由计算机自动完成,无需人工干预。
6、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
7 、 中标人应保证项目验收终结时,能提供选定的考试系统,具备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GA/T 554—2008标准检测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全部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应具有承担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
3、投标人所投的电子路考仪产品必须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电子路考仪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4、投标人具有2005年以来电子路考仪系统建设项目经验。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月4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须携带资料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填写相关资料表格。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5、招标文件发放格式:电子文档。各投标人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资料(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2、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3,5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1月7日(以当天17:00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帐户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款帐户:
开户名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办事处
银行帐号:4400***********00030
银行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2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1月13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月13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09年1月13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江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9***35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79795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江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4-889***357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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