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举行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创新型产业用房规范管理,探索政府掌控一批保障性产业载体资源,吸引优质企业和优质项目落户,我局起草了《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确保《实施细则》内容科学合法,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举行《实施细则》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听证内容:《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9月30日下午14:30-16:30
地点: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314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组成和产生
(一)听证代表组成: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13名,由专家代表、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方、意向入驻企业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
(二)听证代表产生办法:
1.专家代表(3名),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邀请,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3.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方和意向入驻企业(各3名,合6名),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邀请,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4.社会公众代表(4名):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分析研究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关注关心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发展的热心人士均可报名。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过多时,则采取抽签方式(抽签过程进行公证监督)确定;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不足时,则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相关要求邀请有关公众代表参加。
五、申请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七、报名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6日18:00截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者,请并填写好《听证代表报名表》(***),将其交至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信息科(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612室,联系人:武杰,电话:23332161,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确定为正式听证代表后需持参加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八、其他事宜
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并通过龙华政府在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