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大浪办事处等六个办事处无传销办事处称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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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区打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龙华新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新区创建无传销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华打传办〔2014〕1号)文件工作部署,结合《深圳市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办法》,区创建无传销街道工作评定小组对各办事处创建无传销办事处工作进行了考核。经考核,现决定授予以下考核合格的办事处无传销办事处的称号:
大浪办事处
福城办事处
观湖办事处
观澜办事处
龙华办事处
民治办事处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新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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