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第二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医院现就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我院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并承担法律诉讼代理等相关工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投标须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近3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以及聘方投诉(须提供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
三、预算控制价: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自行报价,报价不能高于预算控制价人民币5万元/年。
四、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事务所近3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以及聘方投诉。
(三)律师事务所具备处理综合法律事务的能力,具有医院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具有成功代理医疗诉讼业务、医院行政调解以及劳动人事调解的经历。
七、法律顾问服务内容:详见***。
八、法律顾问服务材料要求:
以下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
1.报名表;
2.报价表;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近3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以及聘方投诉的声明函(格式详见***);
7.指派律师本人身份证、执业证(复印件);
8.指派律师事务所三甲医院服务经验证明;
9.指派律师代理过的医疗诉讼及行政类案件或参与调处重大纠纷、医闹、重大信访事件等材料。
九、递交投标资料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下午5:00截止。可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开标地点: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10楼招标室。
十二、其他事项:凡递交投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前以书面通知。
十三、确定中标的方式
(一)投标人通过现场PPT演讲方式展示个人及律师事务所情况,届时将以抽签形式确定演讲顺序。
(二)我院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顾问服务公开招标评分表(***4)》,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成交单位。
十四、成交结果公示
龙岗政府在线网站。
十五、付款方式
按年结算法律顾问费。
十六、联系方式
科室: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903。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5-28870993-3663。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6082号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9栋302室。
***:
1.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报名表
3.法律顾问服务公开招标评分表
4.声明函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医院
2021年8月23日
相关***:
***1: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内容.doc
***2: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报名表.doc
***3: 法律顾问服务公开招标评分表.doc
***4:声明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