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保障房公司服务大厅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遴选公告
一、遴选项目名称:龙岗区保障房公司服务大厅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保障房公司服务大厅提升改造工程位于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商业4区一楼,提升改造面积387㎡,主要改造内容为:钢结构夹层安装,装饰装修,强弱电改造以及本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零星工程。
三、遴选控制价:538436.92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7205.82元,消防、暖通暂估价26000.00元,弃土场受纳处置费540.25元。
四、报价要求:报价净下浮率的上下限为下浮0%-5%,本次响应报价以下浮率填报为准,造价预算书中的清单综合单价及成交服务单位所报下浮率即为构成签约合同价的清单综合单价。本合同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54万元(不含)。
特别提醒:不可竞争费不下浮(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文明措施费、暂估价、弃土场受纳处置费)。响应报价=[(遴选控制价-不可竞争费用)*(1-下浮率)]+不可竞争费用]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审(直接票决法)
七、合同工期:45个自然日,开工时间以甲方或监理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八、服务酬劳的支付:
(一)钢结构搭建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完成50%工作量,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
(二)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
(三)竣工结算款经相关结算审核部门审核后按审定价款扣除3%质量保证金后支付。
(四)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支付。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1年8月10日—8月17日止(5个工作日),响应承包商应于公告之日起前往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商业4区三楼(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维修保障部,联系人:蔡工,0755-89986959)领取本项目采购资料,包括工程量单、图纸等。并于8月17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商业4区三楼(联系人同上),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报价人。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承包商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不另行通知。
十、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3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未领取本项目采购资料的响应单位,采购人不接受其投递文件。
3.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