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镇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制度,压实工作责任,5月15日,镇委副书记何海威主持召开斗门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会议,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镇委书记、镇总河长梁荣固,镇长、镇副总河长罗磊,其他镇、村两级河长以及镇河长办、水利所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何海威同志汇报了我镇河长制工作前期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罗磊同志部署了下一阶段河长制的相关工作,梁荣固同志强调要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深入落实。
会议要求,一是明确责任,充分了解“清四乱”和“五清”的工作内容,重点清理垃圾、漂浮物,砂场、码头以及违章建筑;二是加强巡查,各级河长要真正落实巡河工作,保障巡查次数,提高巡查质量,做到有意识、有责任、有记录、有整改;三是立行立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四是队伍建设,镇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为各级河长做好信息传达和咨询工作,各村居也要加强村级河长制工作队伍建设;五是加强保障,各村居要克服“等、靠、要”思想,立足自身加强河道治理资金保障,镇财政也要尽最大努力给予各村居支持。由镇河长办牵头,各部门、村居加强协作联动,7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清四乱”专项行动任务,使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会议强调,全镇上下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责任放在首位,扎实抓好河长制工作;要增强风险意识,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穿始终,强化重大水污染、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梳理风险点,加强整改整治、督查督办;要认真总结,抓住重点,梳理有效措施,做好短板弥补和巩固提升;要压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通过全面排查精准发现问题,以问题反思责任,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责任落实、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