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选第三方机构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的公告
为了全面提升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构建不可移动文物科学管理的新机制,提升工作效率、深化管理方式,我局拟从不可移动文物档案资料管理方面着手,借助信息化技术,开展深圳市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助力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公开征选执行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综合管理系统。
(二)完成期限
自双方签订协议后6个月内。
(三)地点
龙岗区。
(四)主要内容
对全区199处不可移动文物开发一个档案资料管理系统,系统以三普数据、四有档案为核心,建立更加完善的文物记录档案,实现档案的多来源资料录入、审核编目、查询统计、发布利用等功能,助力行政管理、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等工作的效率提升。主要功能包括档案著录、档案审核、档案发布、档案导出、档案查询和档案统计分析。
(五)项目经费
本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
二、申办资质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业务范围应与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相关;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机构参与投标;
(四)信誉良好,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投标人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我单位亦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公告时间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
四、受理时间
相关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2月5日下午6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本项目不承诺低价中标,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综合投标单位的报价、资质、项目方案、团队人员配备、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评选。请投标人综合评标要素进行投标。
六、申报材料
(一)报价表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情况介绍;
3、报价表及报价详细构成;
4、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应急措施、后续服务便利性及承诺等);
5、项目经验(以往相关项目经验,每个项目请提供自证材料,如相关合同扫描件、照片、报道等,相关项目是指文物保护的互联网经验);
6、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构成情况(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如承诺有文物保护关领域专家参与该项目请单独列出并做介绍;提供过往参与项目开发策划情况);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8、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材料袋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快递或直接送达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七、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联系方式:龙岗区文物保护管理中心,28948898,徐***。
(二)投标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136室,收件人:骆***,电话28269804。
***:
1.深圳市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2.评分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2月1日
相关***:
***1:深圳市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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