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关于以劳务派遣形式聘请临床科室文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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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办公室(地址:龙岗区龙岗大道(爱联段)3004号,邮编:518172,电话:0755-28981611)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资格。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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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3:51: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