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6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1次会议、2019年9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9年10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1次会议、2019年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9〕15号

  为依法惩治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维护正常网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一)网络接入、域名注册解析等信息网络接入、计算、存储、传输服务;

  (二)信息发布、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网络支付、网络预约、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站建设、安全防护、广告推广、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应用服务;

  (三)利用信息网络提供的电子政务、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第二条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是指网信、电信、公安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信息网络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者其他文书形式,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改正措施。

  认定“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应当综合考虑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改正措施及期限要求是否明确、合理,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按照要求采取改正措施的能力等因素进行判断。

  第三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

  (一)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二百个以上的;

  (二)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以外的其他违法信息二千个以上的;

  (三)致使传播违法信息,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四)致使向二千个以上用户账号传播违法信息的;

  (五)致使利用群组成员账号数累计三千以上的通讯群组或者关注人员账号数累计三万以上的社交网络传播违法信息的;

  (六)致使违法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以上的;

  (七)其他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情形。

  第四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二)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三)致使泄露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用户信息五万条以上的;

  (四)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五)造成他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八)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五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影响定罪量刑的刑事案件证据灭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证据灭失的;

  (二)造成可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案件的证据灭失的;

  (三)多次造成刑事案件证据灭失的;

  (四)致使刑事诉讼程序受到严重影响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对绝大多数用户日志未留存或者未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义务的;

  (二)二年内经多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三)致使信息网络服务被主要用于违法犯罪的;

  (四)致使信息网络服务、网络设施被用于实施网络攻击,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

  (五)致使信息网络服务被用于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或者其他重大犯罪的;

  (六)致使国家机关或者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网络受到破坏,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情形。

  第七条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的“违法犯罪”,包括犯罪行为和属于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类型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而设立或者设立后主要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第九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信息的链接、截屏、二维码、访问账号密码及其他指引访问服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发布信息”。

  第十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假冒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名义,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的;

  (二)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注册账号数累计达到二千以上的;

  (三)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数量达到五个以上或者群组成员账号数累计达到一千以上的;

  (四)发布有关违法犯罪的信息或者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网站上发布有关信息一百条以上的;

  2.向二千个以上用户账号发送有关信息的;

  3.向群组成员数累计达到三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发送有关信息的;

  4.利用关注人员账号数累计达到三万以上的社交网络传播有关信息的;

  (五)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六)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十一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第十二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

  第十四条单位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第十五条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第十六条多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二年内多次实施前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数量或者数额累计计算。

  第十七条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第十八条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

  第十九条本解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7 06:15:45重新编辑
观兰(澜)镇福民田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马坜村新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中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中心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中心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中心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富士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新田村君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横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供销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富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君子布菱屋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松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伯公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大水坑梁相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大水坑梁相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镇君子布大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镇大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牛湖龙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农村信用社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福民村丹坑润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大水坑樟阁村塘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福民茜坑新村百公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福民路口富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日技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横坑村河东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福民丹坑润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牛湖村大水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樟坑径村牛角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黎光村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关于广灵县2018年度已参加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领取就业见习考核表的通
  2. 大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公示
  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3 23:53:41
  4. 我县三音符奏响乡村颜值提升进行曲
  5. 我县组织收听收看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八大特色农业产业振兴大会
  6. 浑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闭门户网站的公告
  7. 我县召开采煤沉陷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汇报会
  8. 图解守护全民健康70年山西奋力向前
  9. 我县收看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
  10. 浑源县召开脱贫攻坚第八次调度会
  11. 关于浑源县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示
  12. 左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
  13. 左云县多举措全方位宣传计生政策
  14. 两山理论的左云实践
  15. 左云县多举措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16. 平鲁区三推进做好非遗保护工作
  17. 市国土资源局多举措强化地图市场管理
  18. 锦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青年民警读书交流活动
  19. 2022年宜昌高新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专项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公示
  20. 我县召开打造无烟党政机关工作部署会
  21. 庆丰收感党恩县总工会斗泉乡联合举办2021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
  22. 高要上榜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试点县名单
  23. 许昆林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24. 高位对标抓好落实全力推动高质量高速度发展上下沿河村龙渠沟有机社区贯彻落实
  25. 县政协副主席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王肖倞深入巍山工业园区调研安全生产工作
  26. 关于对南榆林乡聚兴村旅游扶贫项目进行议标的公告(一)
  27. 我县召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黄芪生产与加工项目论证会
  28. 2018年浑源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公示
  29. 图解1—7月份经济数据出炉山西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30. 左云县煤矿安全体检坚持五项原则
  31. 东北小学获评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32. 按下快捷键奏响冲锋号
  33. 左云县举行师德标兵报告会
  34. 左云县召开2018年征兵工作会议
  35. 做好旅游规划振兴文旅产业
  36. 省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来怀督导检查
  37. 平鲁区打造农业安全绿色引擎
  38. 鼓楼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周曝光通报第53期
  39. 我县召开自建房专项整治及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40. 董雄伟在梁庄镇调研时强调发掘农业增收新动能走出强农富民新路径
  41. 任希杰深入广灵县调研指导工作
  42. 联系方式
  43. 服贸会安徽主题日活动举行
  44. 灵丘县求质求新求实深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
  45. 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我县组织收听收看市委第六十九次疫情防控专题会暨市疫情防控工作
  46. 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王继武在我县分会场参会
  47. 东坊城乡荆庄村村容整治工程项目议标中标结果公示
  48. 浑源县精心打造林光互补生态修复示范点
  49. 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干部来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50. 张吉福莅浑督导检查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
  51. 全县脱贫攻坚近期工作安排部署会召开
  52. 全省铁腕治污行动电视电话会召开
  53. 县委举行两学一做集中学习会
  54. 左云县大力实施生态治理项目
  55. 左云县多措并举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56. 朔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吴文莉一行莅临吴家窑文化振兴基地调研
  57. 怀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张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58. 锦州市民政局开展第二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59. 县检察院举行奋楫脱薄必有我笃行献礼二十大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60. 广灵经开区聚焦三制改革从严把好三关
  61. 县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王丽萍主持并讲话
  62. 高要区财政局内设机构
  63. 船山区市场监管局强化监督抽检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64. 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云冈区委区政府慰问我县支援云冈全员核酸检测人员
  65. 灵丘县举行庆祝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
  66. 浑源县组织收听收看全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专题电视电话会
  67. 我县网络代表座谈会召开
  68. 浑源县收听收看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
  69. 浑源县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7年林业项目二标段议标中标结果公示
  70. 左云县一卡通公开报表(教育科技局)
  71. 园林管理中心狠抓绿化美化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72. 点对点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战时服务
  73. 抓好护林防火管控持续推进脱贫攻坚
  74. 左云县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75. 加快建设进度打造温暖家园
  76. 关于2015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暂未到达的通知
  77.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反映问题基本情况
  78. 北崮山社区为民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79. 猇亭区2022年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80. 广灵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医务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
  81. 县政协视察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情况
  82. 2022年9月1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83. 省劳动模范工匠大师进社区活动举办
  84. 团县委举行我县青年社会组织座谈会
  85. 我县召开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推进会
  86. 董市镇32万亩优质粮秋收正忙
  87. 我县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动员部署会召开
  88. 市场监管局福田分局区发展研究中心调研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点劳有厚得建设情况
  89. 宝安协作帮扶河池一线走访见闻
  90. 浑源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选址公示
  91. 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召开
  92. 我县举行地震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演练
  93. 左云县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接近尾声
  94. 左云县高家窑煤业公司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95. 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96. 怀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0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的公示
  97. 我市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
  98. 天镇县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工作
  99. 县委第九十五次疫情防控专题会暨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100. 关于印发广灵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