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电脑自动验光仪院内采购公告(编号YNCG2022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电脑自动验光仪设备进行院内公开采购(详见***1)。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一、凡是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详见***2,请各投标商仔细阅读)。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诚信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二、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8日,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5点,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递交投标资料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410室。
五、请各参与投标商按公示要求的时间将以下证件资料递交至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具体如下:
(一)所投产品资料:
1、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及相关***;
2、不作为医疗器械注册产品,须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打印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文件;
3、设备彩页、外形图片及主要功能、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
4、主要技术要求偏离表;
5、产品配置清单(含分项报价),配齐满足技术性能且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含计量检测费用,与医院数据传输系统的接口,负责LIS、HIS系统端口费等,无需另外购置即可满足临床需求。
(二)国产产品生产企业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所投产品,否则投标无效);一类产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及相关***;二、三类产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及相关***;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三)代理企业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所投产品,否则投标无效);二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相关***;三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及相关***;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四)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及各级代理商开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英文授权必须有中文翻译(若是针对我院项目开具的授权,须提供授权原件,其他授权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其他资料:
1、销售企业法人证明文件(原件);
2、销售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销售企业法人对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销售企业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承诺函;
6、商务条款及售后服务承诺;
7、近三年同品牌型号设备用户名单(单位名称、所投品牌型号),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含配置清单)、***及验收报告,不提供视为无用户;
8、近三年同品牌型号设备广东省内三甲医院用户名单(单位名称、所投品牌型号),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含配置清单)、***及验收报告,不提供视为无用户。
六、注意事项:
(一)以上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提供证件资料模糊不清、不全、不按顺序排列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恕不另行通知。
(二)以上投标资料将作为评标重要依据,如资料存在缺项或不全,均视为该项没有,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请各投标商递交投标资料前认真核对投标文件及仔细阅读招标公告条款。
(三)综合评分法评分要素:
(四)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五)如发现恶意投标、串标、擅自撤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被查实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医疗设备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六)所投设备必须是全新的,且为近1年内生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产品报价目录单独密封,开标现场递交。
七、有关本次招标事宜,可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咨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77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严老师,0755-28453006
***1: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电脑自动验光仪的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2: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2年3月30日
相关***:
***1: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电脑自动验光仪的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docx
***2: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