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珠海市斗门区农家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听证会的公告(第二次公告)
根据区政府印发《关于珠海市斗门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珠斗府[2014]32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为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我局已于2015年6月17日发布了《关于举办珠海市斗门区“农家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的公告》,6月23日下午5:30截止报名,确定了12名听证参加人及5名旁听人。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地点和听证内容
时间:2015年7月3日(周五)上午9:00。
地点:区农业局会议室(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36号4楼)。
内容:《珠海市斗门区“农家民宿”管理暂行办法》。
二、听证主持人
李炳秋 斗门区农业局
三、听证陈述人
赖灶寿 斗门区农业局
四、听证记录人
梁永灿 斗门区农业局
五、听证参加人:12名
其中:
(一)市民
1、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6名
梁均荣 斗门区乾务镇
周咏敏 斗门区斗门镇南门村
周国华 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
周连结 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
余国峰 斗门区斗门镇
张明瑞 斗门区白蕉镇
2、其它市民:2名
卓培涛 斗门区白藤街道办
杨杰生 斗门区井岸镇
(二)人大代表2名和政协委员2名:4名
余松有 斗门区人大代表
周维胜 斗门区人大代表
贾永清 斗门区政协委员
游奕来 斗门区政协委员
六、听证旁听人:5名
何淑娴 斗门区工商分局
许爱红斗门国土分局
刘敬儒 斗门消防大队
梁艳冰 斗门区旅游局
陈均益 斗门区卫计局
七、有关事项说明
截止6月23日下午5点30分,参加人包括市民8名(涉及利害关系人6名;非利害关系人2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4名,符合《珠海市斗门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关于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全体听证参加人的四分之一的规定。听证会按期举行。
请听证参加人提前10分钟入场,并注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及记录所需文具。因故不能参加,应当于听证会举行2日前告知听证组织机关;无故缺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梁永灿,联系电话:5521476 138****6518
特此公告。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