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租户: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有关领导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排查防控,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结合物业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有关运营、管理单位须进一步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完善巡查制度,及时有效的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迅速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及责任意识。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单位员工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消防、电力设施设备检查。针对管理及使用物业的消防、电力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障消防、电力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堆放杂物。
五、确保用电、用气安全。不乱拉乱接电线,检查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以防漏电触电;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规范使用、储存罐装天然气。
六、严禁在使用及租赁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严禁擅自改变物业使用功能,严禁搭建违法建筑。
特此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深圳市南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