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卫公罚〔2021〕06A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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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宝卫公罚〔2021〕06A-10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英祺美容美发店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300L568082637 | |
法定代表人 | 时岩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220281****** |
违法行为类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违法事实 | 2021年12月07日,卫生监督检查发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英祺美容美发店正在营业,经营美发店,美容(不含医学美容)项目。该场所现场出示卫生许可证一份,卫生许可证上载明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9日(提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张)。该场所经营者时岩在随后的询问笔录中承认,自2021年11月20日起未依法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发,美容(不含医学美容)项目经营活动。 当事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英祺美容美发店涉嫌存在未依法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警告并处罚人民币1200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12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27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1.12.27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306MB2D28770Q |
数据来源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300MB2C9219X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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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2:51: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