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奖励申报
日前,记者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获悉,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21〕137号)要求,宝安区启动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奖励性资助发放工作,补助金额5万元,申报时间截至8月6日18点。
本次资助标准根据《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规定,给予深圳市202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补助5万元。资助对象包括列入《深圳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企业名单》中的宝安区企业,已迁出深圳市的企业,奖补资金不再发放。
据悉,本次申报提交资料分为纸质资料和电子版资料。纸质资料包括收款收据,须注明“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内容填写2020年国高企业认定奖补资金,并在收据右上角用铅笔标注本企业奖补名单序号(该序号与***1的序号编码对应,模板见***2);企业最近一个月(以企业提交申请时间的上一个月为准)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社保缴纳凭证(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开户许可证或公司对公账户信息(自行打印盖章,须与电子版填报的账户信息保持一致)如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交“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中的收款收据需加盖公司财务章,其他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邮寄到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3号深圳科学馆704室,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收(收件人:郑***,83671210)。
电子版资料需要企业配合填写调查问卷,有关银行账户信息等内容应与纸质资料的账户信息保持一致(在https://wj.qq.com/s2/8744071/cf54上填写)。本次申报***可在政府官网,网址是http://www.baoan.gov.cn/kjj/zwgk/tzgg/content/post_8976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