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斗安委办〔2010〕17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广州亚运会和珠海航展等重大盛事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现决定从本月25日至11月5日,区安委办将组织人员对各镇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请各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推动辖区内的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区安委办组成四个督查小组负责本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张树生局长,办公室派员参加,督查莲洲镇及该镇4家企业。
第二组:组长蔡锦坚副局长,危化股派员参加,督查白蕉镇及该镇7家企业。
第三组:组长梁能智副局长,综合股及中心派员参加,督查井岸镇及该镇9家企业。
第四组:组长陈新萍大队长,执法大队派员参加,督查乾务镇及该镇7家企业和斗门镇及该镇6家企业。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督查 通知
珠海市斗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0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