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新村旧改项目暂缓公示
本报讯(记者 邬双舟)1月26日,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因南苑新村小区部分业主对《深圳市南山区南苑新村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草案)公示有颇多意见,经研究,决定自通告之日起暂缓公示,对业主所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待核查结束后,依核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公示;核查期间,公示自行终止,原专项规划公示的行政和法律效力自然终止。
2010年4月19日,南苑新村项目经市政府正式批准,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今年1月25日,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对外公示了编制完成的《深圳市南山区南苑新村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草案)。该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3年1月25日起至2013年2月23日止。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等,据规划草案介绍,南苑新村规划区紧临深圳大学,处于桃园路南侧,是南山区行政文体中心、高新技术人才创业基地的配套服务区。项目拆除用地面积为79449.5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55966.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448965平方米,其中住宅220175平方米(包括33026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商业33560平方米,办公50000平方米,商务公寓1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5230平方米。
记者从规划草案中了解到,南苑新村被划分为商业性办公用加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公共绿地等4种用地性质,其中,商业性办公用加商业用地的用地面积为23157.8平方米,容积率9.6;二类居住用地有两块,一块面积为17893.5平方米、容积率6.85,另一块面积为14915.1平方米、容积率6.98。
据了解,规划草案公示后,有部分业主对该项目的前期意愿征集和未来开发实施单位提出质疑。经过反复沟通,有关方面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暂缓该项目规划(草案)的公示,并成立核查小组开展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