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民政局关于深圳市南山区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项目的审计整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4月23日,南山区审计局对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了单位预算编制及执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六项”费用支出,政府物业管理,政府采购支出等情况,并对社工购买服务和民生微实事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南山区审计局对政府采购支出、社工购买服务、民生微实事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按要求积极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社工购买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社工岗位购买服务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
1.未在合同中明确需要纳入监管的事项。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对南山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进行重新调整,按照“谁使用、谁购买”的原则,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专业评估等相关工作。原我局统筹全区购买的90名岗位社工,将由各用人单位与社工机构直接重新签订合同,我局将要求各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对人员持证上岗比例和注册比例做出明确约定,同时我局将按要求开展评估,重点审核人员资质部分,我局作为用人单位之一,也将按照上述要求落实执行。
2.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若干措施》对全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管理、薪酬保障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指引,社工福利待遇将有所提高。目前我区正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评审工作,评审标准把是否持证作为社工资质关键指标,后续也将按该标准组织评估,并结合实际,逐步消化不符合资质的存量人员,计划在2023年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二)社工项目购买服务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
1.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目前市民政局正在修订《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管理办法》,待市级最新政策配套文件出台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新的文件要求,督促各街道按照文件标准落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人员资质要求,并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社区,监督其落实整改。
2.社区党委未据实对人员队伍评价指标打分。我局将继续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各街道做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监管工作。在近期完成的2021年第二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综合评估过程中,我局已要求各社区党委严格按照《南山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评估细则》据实打分,并对打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民生微实事项目未及时录入信息化系统的问题
2020年8月26日,区政府办公室出台《南山区“民生微实事”工作管理办法》,对民生微实事实施流程有新的要求,民生微实事服务平台原有的数据结构与新的政策要求不匹配。因此未要求各街道将项目录入该系统。经请示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正在开发建设市级的民生微实事平台系统,建议各区先不开展平台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我局将在市级民生微实事平台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及时录入民生微实事服务平台项目信息。
三、关于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的问题
(一)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中指出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以下简称区福利中心)2020年度餐饮服务采购金额为231.45万,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2019年根据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南山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项目的通知》将餐饮服务项目列入生鲜食材及农副产品自行采购项目,区福利中心进行了自行采购,在2019年7月确定了供应商,并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同时参照了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区福利中心厨房在11月开始进行升级改造,为保证餐食供应,同时考虑到原厨房员工的工作问题,选择了在二期(即万颐公司负责区)用餐。2020年1月中下旬开始,受疫情影响,区福利中心实施封闭管理,施工人员无法进入,导致该项目处于持续停工期,也无法进行餐饮类采购。因此福利中心在2020年3月,经区福利中心班子会研究同意与万颐公司签订餐饮服务委托合同。经梳理,主要问题为关于采购知识学习深度不足,对采购工作的把控不够;对采购工作的规范意识较为淡薄,没能及时认识到问题的严肃性;对采购工作重视不够,未能及时与财政、核算中心沟通,做出有效整改。区福利中心立行立改,按照最新采购文件要求,开展新一轮的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项目的政府公开采购工作,已于2021年10月29日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山分公司)开标,目前《中标通知书》已出,接下来将按规定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备案。
(二)建立健全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1.制定整改计划。区福利中心召开专题认真研究《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关于提供审计移送处理书涉及整改事项情况说明的函》,听取各部门整改落实计划情况。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将问题分解,针对存在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各部门学习《2018年以来审计发现我区存在问题清单》,结合本次审计出现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
2.召开党小组会议,学习招采制度,围绕采购制度和采购程序,针对本次审计出现的问题,全体党员进行讨论并发表看法,提升工作中的财务规范意识。
3.围绕本次出现的问题,完善现有采购制度和内控制度,修订完善《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规章制度汇编》-采购管理办法。
4.开展警示教育,区福利中心主要负责人分别与现任财务、采购、行政、食堂等部门主管人员及业务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吸取经验教训,认真查找问题,抓好采购工作内部控制的重要节点。同时以此为鉴,强化财务制度学习,避免今后出现此类状况。
根据南山区审计局对我局提出的建议,我局采纳及落实情况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现已开展政府采购管理自查工作,并及时在党组(扩大会)上通报有关情况,督促福利中心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同时就近三年局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自查,当前局内部政府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流程,对采购金额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并未发现类似情况。
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审计报告中提及三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会议要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立行立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级开展提醒谈话。加强人员培训学习。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并研究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依法采购,确保采购流程合法合规。对下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加强监管。严格要求下属单位按局内控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内部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金额为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需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切实规范采购行为,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
在区福利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方面,已监督整改。并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完成新一轮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今后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将统筹计划好需要集中采购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对于有一定特殊性的项目,报财政审批后确定采购方式。
在社工购买服务方面,依据相关文件,对购买社工服务项目重新调整,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专业评估等工作。原我局统筹全区购买的90名岗位社工,将由用人单位与社工机构直接重新签订合同,我局将进一步要求各用人单位,规范购买社工合同模板,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员持证上岗比例和注册比例。同时我局将按要求开展评估,重点审核人员资质部分,我局作为用人单位之一,也将严格落实执行上述要求;《若干措施》对全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管理、薪酬保障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指引,社工福利待遇将有所提高。目前我局正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评审工作,将是否持证作为社工资质的关键指标,并按该标准组织评估,逐步消化不符合资质的存量人员;目前市民政局正在修订《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管理办法》,我局将严格按照新的文件要求,督促各街道落实相关人员资质要求,并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社区,监督其落实整改;在项目评估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各街道做好项目监管工作并据实评价项目履约情况。在近期完成的2021年第二批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综合评估过程中,我局已要求各社区党委据实打分,并对打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民生微实事项目信息化录入方面,我局将在市级平台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及时录入项目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