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利高服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的公示
公 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的有关要求,按《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有关程序,我局拟对珠海利高服装有限公司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一、 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利高服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制作。占地面积为36000平方米,总投资为221.6万美元。2001年1月8日,该建设项目《珠海利高服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通过珠海市三灶管理区环境保护办公室的审批。该建设项目设计产量为服装300万件/年,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实际产量为服装25万件/年。生产负荷为8.3%,但根据企业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重视环保经营理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发电机废气;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事故应急措施,规范排放口,树立标志牌,基本形成防治污染的能力。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2008年9月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工况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锅炉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一时段二级标准;发电机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总局2000年12月29日《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0]509号)第二款关于发电机废气的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
四、公示受理情况
欲知该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致电或亲临金湾区环境保护局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10日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6号楼
受理电话:0756-7799731、0756-7799761。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二00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