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洲区湾仔小学户外LED电子彩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正公告
关于《香洲区湾仔小学户外LED电子彩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正公告
2017年12月13号发布的《香洲区湾仔小学户外LED电子彩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因商务要求条款不全面,现修正如下:
十三、商务要求
1、 为保障安全,成交公告发布后中标单位必须提供的钢构架全套施工图纸和设计效果图给采购人,否则不予选择。图纸需满足下列国家规范:(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必须做分项详细报价。
2、投标保证金3000元整(除中标单位外,其余当场退回)。。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完工。
4、售后服务:免费保修三年,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5、报价清单中应明确报价品牌、型号及单价,报价价格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税金所有费用,供应商不得报价后再议价。
6、设备清单和主要技术指标参数中的技术参数必须全部满足设备,不得负偏离,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详细参数必须与供货产品型号完全一致。
7、投标商要求:为保障服务到位,必须在珠海市设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提供技术人员LED专业工程师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技术人员LED专业工程师资质证书,开标时提供)。
8、投标报价须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对恶意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正常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向相关公检部门举报,追究其法律责任。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顺推至2017年12月30日
珠海市香洲区湾仔小学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