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势花卉场公然违建网友发帖质疑 经营者称手续合法 南屏镇政府表示合同及证明符合市政府要求
南屏南泰明湾花园旁的一处花卉场,被网友冠以“最难拆、最强势”等称号而“闻名”于珠海各问政网站。自今年4月,网友“爱如空气”在香洲饭米粒网发帖质疑,为何该花卉场可以胆大到搭违建,相关部门却不去整治?并引发了192名网友跟帖回复。其中,不乏许多网友怀疑花卉场老板与当地居委会的关系“不一般”。对此,花卉场老板表示,办理了合法手续,与居委会“绝无私人关系”。
日前,南都记者来到南泰明湾花园西门前,只见一条超百米长的灰色纱网将该小区门前的绿化带一分为二,被围起来的部分放置着盆栽和种植着灌丛等植物,另一半则依旧保留为绿化带。面对网上的质疑和不满,经营者伍***一边拿出工商执照一边介绍,她与居委会“绝无私人关系”,花卉市场办理手续都是走合法程序。去年4月,她向十二村居委会打了申请报告,表示有意租下部分绿化用地。当月26日,双方签订了租地合同书,将位于南屏环屏路323号十二村南泰明湾花园旁排洪渠绿化废弃带约4800平方米租给伍***,但不得超经营开发,并保证排洪渠安全设备。“我并没有占用所有公共绿化带,也没有占用距离排洪渠5米的地方。”伍***带着记者环视四周后澄清道。
十二村居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此前,村民随意在该片用地种菜,并把生活垃圾及建材废料丢弃至此,少有人来负责清理工作,为此,在与伍***签订的合同书上特别注明“负责租地绿化管理养护工作。”据悉,该片土地为已征但并未开发的国有土地,由十二村居委会负责托管土地。居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合同,该土地一旦被征收,伍***要返还。南屏镇政府也表示,在调查时,伍***所提供的租赁合同及居委会证明符合珠海市政府办有关文件的要求。那么,今年3月南屏执法大队曾下令整改通知,但为何又没有拆除违建?南屏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考虑到花卉场确实需要管理房、工具房等配套设备,因此暂时保留该工棚,如南泰明湾道路建设需要,由花场自行拆除,如逾期不拆,则由有关部门牵头拆除。(11月30日《南方都市报》珠海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