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群众之所急立案服务获赞许
近日,香洲法院立案庭符文婷书记员收到两名当事人的感谢信。信中当事人对香洲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热情、便民、高效的服务给予了高度的赞扬。
这两名当事人是一对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他们本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由于结婚证上缺少发证人的签名,民政局未能予以办理。于是他们相约在4月11日上午前来香洲法院立案大厅,准备提起离婚诉讼。当天上午,符文婷书记员对这两名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时,其中一名当事人提出,自己来自内蒙古,已经购买了4月12日返回内蒙古的飞机票,时间非常紧张,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处理该纠纷。符文婷书记员了解这一情况后,迅速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且当场指导当事人补充立案材料。同时,符文婷书记员立即向调解与速裁工作室的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协调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得到肯定答复后,符文婷书记员马上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到调解与速裁工作室。当天上午,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由于双方当事人是离婚纠纷,涉及确认之诉,必须进行立案调解。当天下午,该两名当事人再次来到立案大厅,立案庭为他们开通立案绿色通道,迅速为他们办理了立案手续。随后,两名当事人在当天下午下班前领取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
香洲法院立案庭提供的便民、人性化服务深深地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拿到调解书后,当场写下一封感谢信,表扬立案庭工作高效、便民。信中写道“在一天当中就将我们离婚案件办理好了,使得我们可以按照原定时间离开。不仅给我们群众省下了时间和金钱,住宿和飞机票等相关费用,还使我们在离婚的痛苦中获得一丝安慰”。
香洲法院立案庭始终坚持以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热情的服务为工作目标,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力求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今后,香洲法院立案庭将不断完善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提高立案效率,及时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尽心尽力地做好立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