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组通〔2013〕11号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培训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处以上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培训的通知》(深组通〔2012〕163号)要求,现将有关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区干部。
二、培训内容
(一)认真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在线学习。全区干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登陆“深圳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在课程分类栏目选择“十八大精神学习专题”的相关课程进行学习,并在2013年6月31日前修满12学时18学分。所得学时和学分纳入2013年在线学习学时学分要求的统计范围。
(二)组织广泛深入的交流研讨。各单位要组织处级干部开展累计不少于1天的“党的十八大精神”交流和研讨活动,结合习***考察广东***精神和自身的实际工作,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推动学习培训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
三、培训要求
全区处级以上干部每人须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体会。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以来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15日前书面(附电子版)报送区委组织部。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3年1月28日
(干部科联系电话:25666507、2566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