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督导组肯定我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
12月3日下午,广东省民政厅督导组一行来到罗湖,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现场走访等方式,实地考核评估我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据了解,2014年1月,罗湖区被民政部授予“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称号,实验时间从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主题为“深化社区居民自治”,实验内容是“探索社区居民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路径和制度机制,形成深化社区居民自治的方法和途径”。
一年多以来,罗湖区牢记实验区的任务和使命,强力推动社区治理各项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2014年,罗湖区大力推进社区治理体制法治化改革,通过明确社区治理主体、厘清工作职责边界、推进社区架构精简化、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多元共治等方式,厘清了社区各类组织的职责、岗位、人员和资金保障,为拓宽基层民主、推动社区多元共治打下了良好基础。2015年,罗湖区把重心放在激活居委会、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基层民主协商规范、有序发展上。其中,“基层民主探索”和“社会组织改革”两项工作均被列入《罗湖区2015年改革计划》,分别由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通过系列改革举措,罗湖区在基层治理领域进一步理顺了社区治理体制,实现了社区工作“减负瘦身”,社会组织得到了迅速发展,居委会依法归位,社区多元化参与日趋活跃,居民服务体系日臻完善。
对于我区在民政重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省督导组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罗湖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切实明确了政府在社区的权责边界,降低了社会治理成本,为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和谐打下了坚实基础。(罗湖社区家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