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珠海市香洲龙禧渔村酒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6年第46号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龙禧渔村酒楼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市香洲龙禧渔村酒楼
建设地点:珠海市银桦路48号3栋一层、二层202、203房、三层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中式餐饮服务
经营面积:1500平方米
总投资:1000万元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公司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经营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二)该项目厨房使用电、液化气作为燃料,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由专门烟道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及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三)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及排烟管道交由专业单位定期保养维护及清理;
(四)生活废水、厨房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五)列入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的废物交具有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废气排放口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并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19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山峰路78号2栋3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