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在我市高栏港经济区开展省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安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
近年来,随着广东省石油化工产业的迅猛发展,广东省初步形成了包括我市高栏港石化仓储区在内的8个颇具规模的危险化学品专区。由于危险化学品专区具有危险源集中、相互影响、关联度大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贯彻落实省委张德江书记等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安全监管的批示精神,探索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安全监管新模式、新经验,强化全省危险化学品专区的安全监管,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专区安全监管试点工作,摸索出一套适合我省实际的强化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安全监管对策措施,并向全省推广。
1月25日,省安全监管局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我市高栏港石化仓储区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安监局、高栏港经济区安监局关于石化仓储区实施封闭式管理的情况介绍,参观了石化仓储区的安全管理中心,并召集港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港区管委会召开了座谈会,详细了解高栏港石化仓储区安全管理情况。调研组充分肯定了高栏港石化仓储区安全管理水平,认为高栏港石化仓储区已经实现了封闭管理,配备了较好的应急救援力量,具备了试点的条件和基础。3月12日,省安全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在珠海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安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选择我市高栏港石化仓储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珠海高栏港石化仓储区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黄晗副局长牵头的省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安全监管试点工作指导小组,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
3月14日,省安全监管局陈建辉局长、黄晗副局长一行专程到我市指导试点工作。在赵建国副市长的陪同下,陈建辉局长一行先后到市安全监管局和高栏港经济区进行调研。就如何提升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仓储区安全监管水平,争取9月份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安全监管经验,陈建辉局长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为做好高栏港石化仓储区安全监管试点工作,3月15日,省安全监管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市安全监管局和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在市安全监管局召开了工作会议,就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步骤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