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文明城市你我同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2011年1月15日)
罗委〔2011〕1号
现将《深圳市罗湖区“文明城市你我同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深圳市罗湖区“文明城市你我同行”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纲要》,提升城区文明水平,推进罗湖先行先试建设国际消费中心战略目标实施,以良好城区风貌迎接2011年深圳大运会和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文明城市你我同行”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2011年深圳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大运会和全国文明城市迎检为契机,围绕建设国际消费中心的战略目标,深入开展“文明城市你我同行”行动,全区动员,全民参与,渗透互动,持续长效,形成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责任人、人人都是监督者的文明创建氛围,切实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高,不断提升民生幸福指数。
二、城区经营与市容环境提升行动
全面落实《深圳市罗湖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整体水平,全力打造“规范、有序、整洁、美观”的城市形象。
(一)城市品质提升行动。
1. 城市更新提速行动。加快推进蔡屋围京基100改造项目,以崭新的城市地标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加快推进罗湖和田贝村的工程建设和收尾工作。整体规划笋岗—清水河、“金三角”、水贝—布心、莲塘、深南东等片区;全力推进旧工业区和重点产业改造项目建设;年内推进西岭下村南区整体拆迁项目、英隆村改造项目、黄贝岭旧村改造项目、向西村局部、罗湖旧村改造项目(大中华CEPA广场)开工建设。
2. 清理整治违法用地与违法建设行动。对新增违法抢建和违法用地“一冒头就打,一动土就拆”,强化部门联动执法,确保辖区违法建筑“零增量”和无违法用地行为。对全区政府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梳理,摸清政府储备土地现状及管理状况,建立台账;加强对政府储备土地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针对清理政府储备土地上违法建设的专项执法行动,对各类违法建筑和乱搭建坚决清拆。
阶段安排:2011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政府储备土地上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常年保持查违高压态势。
以上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市规土委第一直属分局及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二)宜居环境提升行动。
1. 河道治理行动。加强管理,确保辖区内的主要河道和水库水面清洁、无明显漂浮物,河道和水库岸坡管理规范有序,无垃圾杂草等现象。
阶段安排:2011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7月底全部完成。
201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梧桐山治理工程;2011年2月底前完成梧桐山两个截污点的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协调市水务集团于2011年4月底前完成布吉污水处理项目;协调市水务局于2011年2月底前确保罗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设施试运行;协调市防洪设施管理处、深圳河治理工作办公室常年加强河道保洁工作;2011年7月底前完成深圳水库排洪河荷花种植工作。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
2. 继续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落实所有新通过环保审批的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业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规模以上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业逐步安装油烟远程监控装置,以实现油烟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责任单位为区环保局。
3. 清洁生产行动。引导珠宝加工等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确定污染源重点环节,制定减废计划,并引导和帮助企业实施相关整改方案,减少污染排放,提升辖区企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吕维同志,责任单位为区环保局、区贸工局。
4. 环境铁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水源保护专项检查”、“珠宝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等执法行动。充分发挥环保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巩固辖区政府、企业、居民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大格局。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责任单位为区环保局。
5. 老旧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继续实施对老旧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对未竣工验收合格的老旧住宅小区加快整治步伐;大力推进老旧住宅区管道燃气建设,提高管道燃气覆盖率。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邹永雄同志,责任单位为区建设(住宅)局。
(三)城区空间美化行动。
1. 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行动。总结推广前期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工作经验,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按照已制定的《深圳市罗湖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实施原则,继续巩固工作成果,推进实施建筑物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扮靓罗湖街区。
阶段安排:2011年7月底前,辖区内主次干道临街陈旧建筑物全面刷新,并逐年因时、因地制宜,扩大辖区建筑物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范围。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具体责任分工按照《深圳市罗湖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执行)。
2. 街道家具规范和整治行动。按照“便于识别、美观大方”的原则,统一规范环卫工具房、果皮箱、垃圾桶等街道家具的式样和标识,并对残旧、破损的环卫家具进行更新、刷新、清洗。清理人行天桥、交通护栏和行道树悬挂的横幅标语。按照“谁设置、谁整治”的原则,协调、督促各街道家具设置单位对路灯杆、邮筒、报刊亭(台)、早餐车、停车场收费亭、阅报栏、宣传栏、招贴栏、公交候车亭、出租车招停站、道路名牌、交通指示牌、配电箱、变压器、电话交接箱、电信设备箱、电话亭、交通信号控制箱、有线电视端子箱、消火栓、公共座椅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整理和修缮,建立街道家具长效管理机制。
阶段安排:2011年6月底前,环卫工具房、果皮箱、垃圾桶等街道家具的式样和标识全部统一规范,全年保持整洁完好;2011年2月底前完成深南路罗湖段街道家具的清洗刷新示范街道创建工作;2011年大运会结束前,保持经常性的刷新维护,确保街道家具始终处于常新状态,并逐年巩固整治效果。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3. 交通设施规范和翻新行动。统一规范交通护栏、道路名牌、交通指示牌、公交候车亭、出租车临时停靠站的式样。继续对辖区内交通护栏、人行天桥、人行隧道、立交桥、交通隧道、车行涵洞、地面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清洗翻新。
阶段安排:2011年5月底前完成,6至7月进行成果巩固。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邹永雄同志,责任单位为罗湖交警大队、口岸交警大队、市交委东部交通运输局。
4. 窗口门户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口岸环境综合整治。在前期对罗湖、文锦渡一线关口的建筑外立面和地面临时设施进行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工作成果,协助市工务署加大对口岸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阶段安排:2011年7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朱锋同志;责任单位为区工务局、南湖街道办、黄贝街道办。
(2)深圳火车站、广深铁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并巩固深圳火车站、广深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日常保洁和巡查管理,全面清除暴露垃圾、乱堆放、乱搭建,提高环境景观水平。
阶段安排:2011年5月底前完成,6至7月进行成果巩固。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朱锋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南湖、东门、桂园、笋岗、东晓、清水河街道办。
5. 街区灯光景观工程提升行动。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突出街区灯光景观的层次感和整体感,按照一街一特色的要求,规划营造时尚之都的街区灯光景观。大运会期间在重要商业区域的道路营造“星光大道”,在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和中间绿化带悬挂LED满天星、氦气球灯、大运会五彩系列等灯光饰品。
阶段安排:2011年大运会前,在以“金三角”为核心的“四城一镇”区域打造现代化大都市夜景,完成文锦路、人民桥灯光建设工程;2012年底前在城区主干道设置线状流动夜景;5年内在深圳河、布吉河、深圳水库排洪河流域构建滨水夜景,提升城市品位和内涵。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责任单位为区城管局。
6. 大运场馆环境美化行动。对罗湖体育馆进行整体环境美化,从绿化、雕塑、小品、水面、灯光等方面进行设计和建设,营造优美的景观效果,白天体现建筑环境和谐之美,夜晚展示璀璨灯光夜景,打造出区域性视觉中心和景观亮点。
阶段安排:2011年7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邹永雄同志;责任单位为区工务局、区体育局。
(四)绿化城区行动。
1. 花卉布置行动。大运会期间,实施全方位的花卉布置工程,营造花团锦簇、热烈祥和的城市景观。区城管局负责实施公共场所摆花工程;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物业办、区贸工局分别负责学校、医院、区属物业、星级酒店摆花动员工作。
阶段安排:2011年7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周向阳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物业办、区贸工局。
2. 景观节点绿化改造升级行动。以新加坡街区绿化为标杆,点、线、面结合,对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带进行景观改造,在保绿基础上,种植四季开花植物;在道路两侧的行道树间种植摆放花坛式花圃;推进河道改造和绿化提升,打造滨水休闲的步行系统;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探索市场主体承担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和个人认养社区公园。
在大运会期间,对往返运动场馆道路沿线、大运会签约酒店和运动场馆周边的区域实施绿化升级改造和提高。在罗沙路和运动场馆周围对条件允许的物业进行屋顶绿化和墙体垂直绿化,鼓励和引导业主开展阳台平面绿化、墙体垂直绿化、窗台挂花和屋顶绿化,建设1至2个绿化示范点。
阶段安排:2011年7月底前完成罗湖体育馆周边绿化升级改造及屋顶和墙体绿化示范点建设;2011年7月底前辖区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带、人行道树间摆放花圃项目全面完成,辖区无明显黄土裸露现象;2011年7月底前辖区主次干道楼顶绿化、阳台美化率达到60%,2012年底达到100%;3年内基本实现辖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后续管理100%由市场主体承担。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周向阳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区体育局、区贸工局、各街道办事处。
3. 公园景观改造升级行动。新建文华、新秀、长岭3个社区公园;升级改造绿景、松泉、嘉南、和平、新南5个社区公园。
阶段安排:此项工作2011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7月底全部完成。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周向阳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4. 绿道网建设行动。以生态性、便捷性、安全性、多样性、可操作性为原则,利用罗湖特有的山水、人文资源分布,在区域绿道与城市绿道间建设社区绿道,接入全市绿道网,串联社区,使绿道与居民生活紧密联系。
阶段安排:2011年2月底前完成3条社区绿道示范点建设,并逐年推进该项工作。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责任单位为区城管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5.加强市政园林管理。做好非市政路沙井盖补缺工作,确保市民出行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非市政路绿化、处理道路、绿化等方面的投诉,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相关工作;做好排除非市政管理台风隐患树木修剪及清理工作;
此项工作于2011年7月底前完成,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责任单位为区城管局。
6.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做好全区现有生态防火林带进行全面抚育,组织护林员加强林区巡查,做好病虫害监测护工作,把病虫害对林区的危害降到最低处,做好2011年薇甘菊调查及消杀防治工作。
此项工作为常态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责任单位为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五)清洁罗湖行动。
1. 环境卫生保障行动。
(1)环卫管理系统提升行动。统一规范全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单位招投标工作,建立不合格清扫保洁公司退出机制;制定全区环卫管理规划和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实行统一标准、分类管理;建立环境卫生城市网格单元巡查制度,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探索建立环卫管理社会参与模式,有物管单位的小区由物管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采取“政府以奖代补、居民自筹部分资金”的方式,聘请专业保洁人员进行清扫和养护;对“三不管”地带交由所在社区工作站负责;与辖区商家签订《门前“双五”包责任书》(即商家包卫生、包秩序、包文明、包绿化、包立面,政府相关部门包文明执法、包政策咨询、包门前交通、包协办证照、包门店消杀);在东门商业步行街、人民南严管区等重点区域成立以以工代赈安置人员为主体的城市管理劝导队,对有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2)清扫保洁行动。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和盲区,市政道路实施连续性保洁并提高冲洗频次,加强公路保洁;完善环卫基础设施体系,规范垃圾收运管理;大力开展余泥渣土专项执法行动,减少余泥渣土运输对市政道路的污染。
阶段安排:2011年7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罗湖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 病媒生物控制行动。完成公开招投标工作,引进专业除“四害”消杀公司,对罗湖体育馆、深圳中学体育馆(场)周边2公里范围内、深圳火车站周边、深圳市第一人民医院(定点救治医院)以及大运会指定接待酒店周边明确标段,从技术、药械物资、人员等方面充分做好病媒生物控制准备。
阶段安排:2011年3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成泽彦同志;责任单位为区城管局。
3. 全面开展爱卫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整治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清除“四害”孳生地、提升务工人员聚居地卫生健康环境、防治病媒性传染疾病为主要内容的爱卫行动。
阶段安排:2011年4月中旬前完成。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成泽彦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4.加强环卫设施清洗、完善和管理。以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范围为划分原则,对市政道路上设置的环卫工具房和果皮箱进行清洗、维护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外表清洁美观、功能完好;同时做好道路两旁街道家具防张贴涂料的喷刷工作,确保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三乱”现象。完成1500个圆桶玻璃钢垃圾桶采购计划,对我区金三角商圈及深南东路、笋岗路、罗沙路等主要干道的果皮箱进行更新。
“果皮箱”设置工作在2011年5月底前完成采购工作,6月底前完成安装工作。环卫设施清洗、管理为常态工作。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责任单位为区城管局、罗湖公安分局。
5.做好市政公厕升级改造。加快推进老旧垃圾屋(点)的清理拆除工作。开展我区11座市政公厕升级改造的招投标和施工工作;积极推动全区老旧垃圾屋(点)的清理拆除工作,彻底解决垃圾落地问题,消除卫生死角,继续推进“车载桶装”新模式。
此项工作计划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6.开展第24个“清洁深圳月”活动。2011年四月上旬组织各街道办、爱卫成员单位开展以“迎大运、清洁罗湖、健康罗湖”为主题的爱国卫生宣传活动。中、下旬各街道办组织辖区行业单位和居民群众开展以整治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清除“四害”孳生地、务工人员聚居地卫生健康环境提升、防治病媒性传染疾病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工作。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
(六)市容环境秩序整治行动。
1. 辖区市容环境秩序整顿行动。在大运会期间,全面加大力度,执法力量集中到路面,采取驻点与不间断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大运会场馆和签约酒店周边、城市主干道和文化中心、商业中心以及一线口岸、二线检查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这些场所不出现乱摆卖、乱张贴乱涂写、乱搭建、流浪乞讨等破坏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阶段安排:2011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责任单位为区城管(执法)局、区民政局、罗湖公安分局、罗湖交警大队、口岸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 城中村综合整治行动。继续推进以消防安全治理为重点的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村容村貌。
阶段安排:2011年1月底前完成最后一个三类项目湖贝旧村的整治,争取成为全市第二个100%完成三类项目整治的区;2011年5月底前完成至少40%的二类项目整治,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罗湖消防大队;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3. 户外广告整治行动。巩固以拆除楼顶广告为重点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成果,继续严格查处违法设置楼顶广告的行为,维护城市轮廓线;加强对建筑立面大型布幅广告的管理,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律依法拆除;按照深圳市户外广告整治设置指引要求,结合沿街建筑物和灯光夜景,对已经合法审批和新设置的户外广告实施全面规范。
阶段安排:2011年3月底前,全部拆除违法设置的楼顶广告和未经批准的大型户外广告;2011年大运会前,全面规范经合法审批和新设置的户外广告,确保户外广告设置整洁、美观,相关设施及时更新维护。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4.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升行动。严格管理建设工地,检查辖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围栏作业、设置显著标志及施工产生垃圾的处理情况,依照建设工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查处不符合管理标准的建设施工行为。
阶段安排:2011年5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7月底完成达标检查。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跃仑同志;责任单位为区建设局。
5.加强督察,提升城市形象。加强对各执法队“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的监管,实现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杜绝城区主次干道出现经营、跨门跨店经营现象,确保沿街两侧店面门前整洁卫生、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并定期参与各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管理顽症的治理,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市容示范路创建达标活动。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七)社区服务提升行动。
1. 社区自治水平提升行动。健全社区自治机制,积极引导辖区居民和各类组织广泛参与社区事务,充分整合社区内党群组织、政府组织、中介组织、市场组织等相关资源,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进一步强化居委会队伍建设,重视居委会自治能力培育,发现和培养一批社区自治骨干力量。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和平台建设,开展“邻里相亲、守望相助”、百姓讲坛等持续性活动,鼓励社区居民的多元参与,不断强化居民的社区自治理念和家园爱护意识。
阶段安排:从2010年开始,用2—3年的时间建立政府与社区合作型的社区治理模式,用3—1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建立社区主导与政府支持型的治理模式。
此项工作按照《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区自治的指导意见》统一推进;负责区领导为吴裕中、康雅丽同志;责任单位为区直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 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行动。整合街道、社区现有资源,推进综合服务中心和家庭服务站建设,到2015年,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个综合服务中心,每个面积1000—2000平方米,每个社区至少设置1个家庭服务站,每个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加快推进罗湖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建设,争取2013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着力扶持培育民间组织开办“老年日托服务中心”,在试点运作基础上向条件成熟的社区推进,增设更多的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到2015年,在各街道建成1—2个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老年日托服务中心”,满足辖区不同层次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康雅丽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民政局;责任单位为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工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3. 社区服务内容拓展行动。以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为抓手,拓展以困难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的公益性服务,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有效满足居民基本社区服务需求。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要包括社区日间照料、青少年服务、残疾人康复、社区矫正指导、再就业培训、计划生育服务、外来人口支援服务等;家庭服务站提供的服务要包括老年人活动、妇女就业服务、家庭暴力处理、亲子活动与儿童成长服务(四点半学校)、婚姻问题咨询、家庭助理计划、家务指导服务、临床心理服务、家庭生活教育、家居照顾示范、图书阅览、培训、展览、文艺康乐等。大力建设具有罗湖特色的养老服务模式,做强做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增设更多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扩大社工服务规模,力争社工服务覆盖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和外来劳务工等群体。进一步规范慈善救助机制,制订《罗湖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资助暂行办法》和《罗湖区慈善会关于自然灾害或突发性重大事故救助暂行办法》。
阶段安排:《罗湖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资助暂行办法》和《罗湖区慈善会关于自然灾害或突发性重大事故救助暂行办法》2011年出台,其余工作长期推进。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康雅丽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民政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三、公共文明提升行动
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推进辖区公共文明建设,提升辖区文明水平,营造和谐有序、文明向上的城区环境。
(一)社会文化环境优化行动。
1. 净化网络行动。配合市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绿网志愿者行动等网络监督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不断净化网络环境。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3月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9月开展打击、整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行动;9月以后,长效开展。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刘石磊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为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
2. 网吧管理促进行动。继续推行网吧违法经营量化处罚措施和网吧最低检查频度标准,严格落实网吧入场登记制度,持续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3月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基本杜绝黑网吧;4月至9月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接纳未成年人等非法经营行为。9月以后为加强后续监管,长期巩固阶段。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刘石磊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文化局;责任单位为区公安分局、罗湖市场监管分局、区关工委、各街道办事处。
3. 净化出版物市场行动。清查非法出版物市场,重点检查口岸、车站、各大专业(商品)市场、宾馆等地区,严防游商兜售不良图书、报刊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以《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审为契机,整顿书、报刊零售企业,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印刷企业负责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形成“扫黄打非”的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的恶性事件。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5月开展清理不良图书、报刊行动,使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得到基本遏制;3月至6月开展《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审,整顿书报刊零售企业;6月至9月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全面巩固成果;9月以后,长效开展。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刘石磊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文化局;责任单位为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4.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消防隐患、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日常巡逻查控,确保不发生学校(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和涉及中小学生的治安事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2月开展校园周边各种隐患排查整治行动;3月至5月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6月至9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巩固成果;9月以后,长效开展。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李树军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教育局;责任单位为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二)公共秩序优化行动。
1. 交通秩序优化行动。大力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出行、从我做起”等主题实践活动,推动交通文明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驾车习惯。罗湖交警大队和口岸交警大队组织“猎虎”、“春耕11”、“泥头车整治统一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套牌车、泥头车超载超速、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道、非法营运、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立良好交通秩序,创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和谐交通环境。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2月,开展“猎虎”、“春耕11”等专项行动,打击酒后驾驶、非法营运专项行动;3月至5月组织“红五月交通宣传行动”、“泥头车整治统一行动”、“公交优先系列行动”等,开展打击套牌车、泥头车超载超速、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道、非法营运、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专项行动;6月至9月,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巩固工作成果。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活动常年开展。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邹永雄同志;牵头单位为罗湖交警大队、口岸交警大队;责任单位为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市交委东部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等。
2. 公共场所秩序优化行动。各类公共场所制定完善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引导市民文明观赛、文明观看演出、文明旅游、文明游园、文明餐饮、文明乘电梯等。要在承办大运会赛事的罗湖区体育场馆重点开展观众观赛礼仪普及,展示文明观赛,热情加油,遵守秩序的良好形象;响应市里安排,将每周六确定为“排队日”,以公交车站、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口岸、会展演出场馆、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十类公共场所为重点,加强设施建设,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工作人员宣传指引,引导市民文明排队,展示深圳市民文明素养。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2月各类公共场所制定完善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制作、发放宣传资料;3月至8月各类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市民行为宣传劝导活动,引导市民在公共场所自觉遵守秩序。1月至3月在十类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排队日”活动;4月至9月在各类公共场所全面推行“排队日”,使文明排队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刘石磊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文明办、市交委东部运输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贸工(旅游)局、团区委等;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3. 日常生活秩序优化行动。各社区以“文明在手中”为主题,组织开展社区居民文明论坛、社区文明行为公约征集、日常生活秩序巡查等活动,引导居民知荣明耻、识别粗俗、告别陋习,培养文明守序意识,自觉杜绝高空抛物、乱扔垃圾、乱张贴、损坏公物、宠物狗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并将文明守序意识和良好文明行为习惯拓展到生活、工作等各个方面。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2月各社区开展社区居民文明论坛和社区文明行为公约征集活动,制定社区文明行为公约;3月各社区开展社区文明行为公约宣传活动;4月至9月,组织开展日常生活秩序巡查,开展宣传劝导,使辖区居民自觉纠正不良陋习;9月以后,长效开展。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康雅丽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民政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三)人际交往促进行动。
1. “百万市民学礼仪”行动。区文明办组织开展“礼仪知识宣讲”等活动,传播文明理念和文明礼仪知识,培育市民“城市文明第一当事人”责任意识,引导其学礼守礼,以礼待人、热情待客,当好东道主。深化“百万市民学礼仪”行动,区妇联组织“百万家庭学礼仪”、区总工会组织“百万职工学礼仪”、区教育局组织“百万青少年学礼仪”,印发文明礼仪宣传折页等资料,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开展“文明礼仪进我家”、“社区有礼”、“讲职业礼仪、树行业新风”、“来深建设者与深圳文明同行”、“校园文明礼仪大赛”、“文明礼仪伴我行”等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市民将文明礼仪落实到日常行为中,处处注重礼仪修养,礼貌待人,言语谦和,举止得体。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8月开展礼仪知识宣讲;2月启动“百万家庭学礼仪”活动;3月启动“百万青少年学礼仪”活动;4月启动“百万职工学礼仪”活动。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王新宪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劳动局、区总工会、区妇联;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2. 睦邻友善行动。围绕“邻里相亲,守望相助”主题,举办“社区邻里节”以及其他社区民俗节庆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继续开展好“百家宴”、“社区金婚庆典”等品牌活动,营造睦邻友善的社区氛围,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以“微笑传递友善”、“与陌生人说话”等为主题,在社区组织相关讨论、宣传等活动,引导人们热情、友善、文明对待他人,形成温馨、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阶段安排:2011年2月各社区开展“社区邻里节”活动,融洽邻里关系;各个传统节日期间,各社区开展民俗节庆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社区文化生活,促进邻里关系和谐。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康雅丽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民政局;责任单位为区文明办、区文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3. “深圳市民讲外语”行动。在辖区组织多种形式的学外语讲外语活动,切实提高市民对外交往的语言能力,为迎接大运会和建设国际消费中心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组建外语专家队伍,为罗湖“讲外语”活动提供人才资源保障。加强酒店餐厅服务员、医护人员、警务人员等窗口行业工作人员的英语培训,大力提升涉外公共服务人员的外语运用能力。开展公共场所双语纠错更新行动,规范中英文标识,树立良好国际形象。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3月,组建我区外语专家人才队伍;2月开展“老外看罗湖”活动;1月至5月,辖区酒店“‘英’你文明”学讲外语活动;2月至8月,“迎大运,讲外语”志愿者服务活动;3月至4月,卫生系统组建“学外语、讲外语”志愿服务队;3月至8月区属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英文标识挑错”活动,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的双语标识;4月下发市民讲外语学习基础教材,为市民讲外语提供指引;其他各类市民讲外语活动全年推进。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郭志文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文明办;责任单位为罗湖“深圳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四)窗口行业服务提升行动。
1. “微笑在窗口”行动。组织窗口行业从业人员学微笑、学礼仪,强化“我迅捷、你方便”,“我热情、你温馨”的服务理念,体现“微笑在窗口”,展示深圳文明形象。区贸工局组织在辖区酒店、宾馆、餐饮、商品零售等服务行业开展“企业五星级服务”创建活动,提升服务行业服务态度,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理念,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创造良好服务环境。
阶段安排:6月至9月,各窗口行业开展“学微笑、学礼仪”活动,形成“微笑在窗口”良好氛围;“企业五星级服务”创建活动从2011年3月起,长效开展。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李晴同志;牵头单位为区监察局;责任单位为区贸工局、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 文明示范点建设行动。各窗口行业深入开展规范服务达标、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创建活动,重点在医疗、商品零售、宾馆酒店等树立一批示范窗口,挖掘、宣传、推广其先进经验,推动各窗口行业和部门完善服务设施,净化、美化服务环境,硬件设施、管理制度、环境条件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优秀标准。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3月各窗口行业确定规范服务达标先进典型;4月至5月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的事迹和经验;6月至9月开展学习追赶活动,推动工作上新水平。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李志荣同志;牵头单位为区监察局;责任单位为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
3. 优质规范服务活动。区监察局牵头组织对政府部门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并将评议分数直接计入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得分。在窗口行业中积极倡导“科学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周到服务”理念,推动各窗口行业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大力推广窗口行业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促进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各窗口行业健全服务质量测评机制和投诉机制,开展服务回访活动,畅通投诉渠道,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市民满意度。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2月各窗口行业开展服务回访活动,查找工作中的不足;3月至5月各窗口行业对照问题,整改提高,并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1月至9月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促进各部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李树军同志;牵头单位为区监察局;责任单位为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4. 诚信提升行动。区文明办、罗湖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开展“共铸诚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营造诚信服务良好氛围。罗湖市场监管局分局围绕“抵制假劣,喜迎大运”主题,组织开展联合打假执法行动。以东门步行街、人民南、罗湖商业城等区域为重点,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定期集中组织专项整治,杜绝集中性、区域性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发生,建立良好经营消费秩序,切实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3月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4月至9月开展联合打假执法行动,维护良好经营消费秩序;9月以后,长效开展。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张斌同志;牵头单位为罗湖市场监管分局;责任单位为区文明办、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五)城市和社会志愿服务行动。
1. 大运志愿服务平台建设行动。在罗湖体育馆、大剧院广场、火车站、东门步行街等罗湖赛场周边、交通枢纽、商业网点、旅游景点和文化活动场所等人流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立志愿者服务站,招募城市志愿者,分配到各城市志愿服务站,于大运会期间,开展文明宣传、信息咨询、语言翻译和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招募社会志愿服务者,于大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在各社区、公共场所开展大运文化和文明理念传播、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净化、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各基层义工服务站和团体义工服务点设立统一的大运会志愿服务标识,并对重点志愿者服务窗口进行硬件改造和升级。
阶段安排:2011年3月启动城市志愿服务站建设工作;6月完成城市志愿服务站建设、城市志愿者和社会志愿者招募工作。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曾节同志;牵头单位为团区委;责任单位为各街道办事处。
2. 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行动。2011年1月至9月,组织志愿者在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口岸等,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开展文明出行宣传劝导活动,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识。组织志愿者在主要公共文化场所宣讲大运知识和文明理念,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劝导活动,维护公共秩序。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曾节同志;牵头单位为团区委;责任单位为区文明办、罗湖交警大队、口岸交警大队、区文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3. 环境净化志愿服务行动。2011年1月到9月期间,组织志愿者对区内主要建筑、街道和路段进行“牛皮癣”集中清理活动;利用义工组织网络,实时举报辖区派发小广告、占道摆卖、违法排污和机动车尾气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区义工联环保组为主要力量,对辖区公园、商场、社区和主要道路开展脏乱差清理行动。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曾节同志;牵头单位为团区委;责任单位为区城管局、罗湖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4. 社区平安志愿服务行动。2011年1月至9月,组建社区治安志愿者巡防队,与社区建立联防机制,定期开展巡逻和排查,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居民家庭宣传居家安全知识,开展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排查服务,维护社区安全。建立居民纠纷调解志愿服务站点,开展纠纷劝解、调解矛盾等服务,促进社区人际融洽。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曾节、朱锋同志;牵头单位为市综治办;责任单位为区团区委、民政局、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
(六)机关干部走前头行动。
1. 文明出行志愿行动。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周六交通值勤”,将重点路口包干到位,带头参与城市文明交通志愿者行动,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制止不文明交通陋习,促使乘车程序、交通程序取得根本好转,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得到大幅提升。
2. 责任强化行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通过机关党组织的组织发动,引导广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迎大运、创文明城市标兵的责任意识,动员广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大运、服务大运、奉献大运,强化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在树立文明意识、弘扬文明风尚、倡导文明行为、引领文明生活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3. 岗位创优行动。以正在开展的“机关作风大提升”活动为抓手,以“迎大运,文明和谐我先行”为口号,突出抓好机关文明礼仪实践活动,努力健全岗位文明行为规范,在“优秀处室”和“科学发展带头人”竞赛活动以及“党建特色组团”创建活动中争创文明优质服务窗口、争当文明优质服务标兵。
以上三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曾节、吴裕中、黄瑞儒、刘石磊同志;牵头单位为团区委、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党工委;责任单位为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七)创建迎检综合行动。
1. 全面整改提升行动。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深圳市罗湖区200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责任书》中的责任分工,逐条自查自纠、逐条整改提高,确保我区能以较高的城市文明状态迎接中央测评组的复检。
阶段安排:2011年1月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制定整改计划;2月至6月各单位、各部门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在6月底前达到最佳状态。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各分管区领导;责任单位为《深圳市罗湖区200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责任书》内容所涉各相关单位。
2. 全民参与促进行动。区文化局举办“创文明城市电影进社区活动”、“迎大运公益电影放映活动”等主题性放映活动,组织文明宣传短片和优秀影片进社区,丰富居民特别是外来工文化生活,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人文环境;完善三级文化服务设施,提高辖区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继续实施“十百千”(“十台专题节目”、“百期文艺展演”、“千场文化科普讲座”)重点文化服务工程,让群众享受到公共文化建设成果;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以“大运会”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和宣传活动。区教育局利用学校广播、校园网、宣传栏、板报、班会等,广泛宣传大运会及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知识,努力使学校师生对文明城市标兵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均达100%;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让座日”、“排队日”活动,开展“爱护公共设施,方便你我他”、“文明出行,从我做起”等主题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养成尊老爱幼、文明守序好习惯。团区委在青少年中开展“喜迎大运会”主题海报设计竞赛、未来之星”与大运会共成长等活动,营造文明参与大运会的校园氛围。区妇联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评选带动创建,进一步提升家庭成员文明素养,促进城区文明。区文明办印制一批宣传品,广泛宣传大运会知识,广泛普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深圳关爱行动”、“寻找身边幸福快乐的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市民求善、求美、求文明。罗湖社区家园网开设“文明风采展示台”并开展相关话题讨论,弘扬文明典型,摒弃不良习惯,形成“顽疾陋习大家找、整治对策大家议、文明行为大家做、美好生活大家建”的共建共享氛围。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6月开展创建迎检相关知识宣传活动;1月至4月开展“关爱行动”;1月社区家园网开通“文明风采展示台”;3月至6月开展“喜迎大运会”主题海报设计比赛;1月至6月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公益电影进社区”全年推进。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刘石磊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文明办;责任单位为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等。
3. 迎检组织筹备和协调行动。在中央测评组对我市复检期间,周密部署、强力协调,配合测评组做好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各项测评工作,确保复检顺利进行。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刘石磊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文明办;责任单位为《深圳市罗湖区200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责任书》内容所涉各相关单位。
四、安全稳定保障行动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全力抓好安全管理和维稳工作,守土有责,保稳定、保平安。
(一)综治信访维稳强化行动。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做精做实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采集、通报出租屋综合信息。按照“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要求,将所有符合居住登记条件的流动人口,全部、准确地纳入登记管理,实现“四率”达标。强化治安基础工作,实施治安防控电子监控系统。坚持区域治安整治,切实抓好城中村和重点商业街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建设“零发案”社区,以“小安”促“大安”。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两抢两盗”等的严打高压态势,提升群众安全感。大力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起开展出租屋清理整治及人口信息核查专项行动宣传动员;2月至5月集中排查;其余常年保持良好态势。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徐小康同志;牵头单位为区综治办;责任单位为各街道综治办、相关综治成员单位。
2.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出台前有风险分析预测并报区信访维稳部门审核,实施后有相应稳定措施作保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各街道及区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该结案的要结案并予以书面回复,目前不能结案的要按程序办理,对我区曾经非正常上访人员或有非正常上访苗头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掌握底数,登记造册,并移交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法制教育和劝诫,及时告知其违法行为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徐小康同志;牵头单位为区信访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3. 民生信访问题化解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民生信访热点问题排查化解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领导包案化解。结合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群众制度,区、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轮流安排“四访”活动。信访问题突出的或逢特殊敏感时期,要适当安排增加接访次数。提高信访窗口初访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进一步降低集体重访率。
阶段安排:2011年1. 4. 7月分别组织一次民生信访热点问题排查化解活动。2011年春节前后对领导“四访”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曾节、黄瑞儒、邹永雄同志;牵头单位为区信访局;责任单位为各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区直各有关单位。
(二)社会面清查整治行动
1. 排查清理治安高危人员百日行动。全方位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治安高危人员的底数、基本情况、活动轨迹。汇总全区治安高危人员数据信息,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筛查、分析、研判、分类列管,并确定排查清理任务名单。春节前利用工厂企业放假、人员离深全面开展排查清理行动;春节后,迎接来深人流,强化人员排查、场所检查、重点地区清理等措施,严格落实旅业经营者、出租屋业主的责任,坚决执行凭证租房政策,坚决排查清理治安高危人员。建立健全治安高危人员动态管控长效机制,强化后续管理,巩固成果,防止回潮。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3月摸底准备阶段;4月至8月集中实施阶段;8月至大运会举办前为巩固提高阶段。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曾节、王智敏同志;责任单位为罗湖公安分局。
2. 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集中资源狠抓命案侦破,巩固打黑除恶成果,严厉打击涉车犯罪、涉***犯罪,全力打击“两抢”和盗窃犯罪。行动期间,各派出所要强化“巡、伏、卡、查”工作,全力防控发案。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5月重点整治阶段;5月至大运会举办前为巩固提高阶段。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曾节、王智敏同志;责任单位为罗湖公安分局。
3. 社会面巡逻防控行动。进一步强化群防群治,充分整合辖区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巡逻值守,做到城市中心区域路面每天24小时每500米范围内、公交站台营运时间内、人行天桥和涵洞按要求做好“红袖章”的值守任务,住宅区要有“红袖章”24小时巡逻,企事业单位大院门口和停车场至少有一名以上“红袖章”巡逻值守。各派出所要按照“白天见人、晚上见灯”的“警灯工程”要求,根据辖区治安情况进一步落实重点部位巡逻警力和警灯自行车,震慑犯罪分子,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增强市民安全感。加大路面和卡点盘查力度,路面巡逻民警要特别加强对案件多发路段、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的巡控,对出现可疑人员要“逢疑必查、逢疑必录、逢包必检”,严密管控。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3月动员组织阶段;3月至6月具体实施阶段;7月至大运会举办前为巩固提高阶段。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曾节、王智敏同志;责任单位为罗湖公安分局。
(三)公共安全提升行动
1. 安全生产管理行动。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特种设备领域、建筑施工领域、危险化学品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区域、行业和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
阶段安排:2010年12月17日至2011年1月31日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2010年12月至2011年10月期间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行动;2011年3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11年4月至5月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2011年3月至8月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他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行动;2011年5月至8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月以后,长效开展。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邹永雄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安监局;责任单位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食品监管网络,切实保障居民饮食安全。坚持打疏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扩大“清无”成果。开展虚假违法及不良低俗广告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公交车辆广告和药店、医疗诊所、美容院的店堂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虚假违法及不良低俗广告要立即清理取缔。
阶段安排:2011年1月至2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常识;3月至5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6月至8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黑诊所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行动,确保市民就医和用药安全;8月以后长效开展。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吕维、张斌同志;牵头单位为:罗湖市场监管分局、区卫生局;责任单位为市药监局罗湖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五、大运赛事行动计划
坚持“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深圳”的办会战略,坚持“改革开放、青春时尚、创意无限、充满激情”的办会理念,坚持“政府主办、市场运作、全民参与、节约办会”的办会原则,按照“建设一流设施、打造一流团队、营造一流环境、提供一流服务、展示一流形象”的工作要求,举全区之力办大运,廉洁勤俭办大运,严格按照大运会执行局的相关要求,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完成各项筹办工作,确保举办一届“更精彩、更成功、更具影响力”的世界大运会。
(一)团队争一流行动。
1. 罗湖赛区团队组建运行行动。以竞赛为中心、以场馆为基础、以属地为保障,及时成立指挥有力、调度有序的罗湖赛区领导团队,各场馆成立结构合理、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场馆团队,切实加强罗湖赛区与大运会执行局、各场馆的沟通和衔接。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康雅丽同志;牵头单位为区体育局;协助单位为罗湖赛区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1年3月底。
2. 赛事志愿者“微笑服务”行动。积极配合大运会执行局招募、培训一支优秀的赛会志愿者服务队伍。创新开展各类以“微笑行动”为主题的志愿者服务计划,擦亮深圳义工品牌,赢得口碑。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曾节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团委;协助单位为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完成时限:2011年3月底前完成志愿者招募工作;7月底前完成志愿者培训工作。
3. 人才支援保障行动。积极配合大运会执行局完善实施符合大运会筹办及赛时工作需要的人才保障制度,选派骨干参与罗湖赛区及场馆的各项筹办工作,确保大运会有关项目在罗湖顺利举行。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李树军同志;牵头单位为区人事局;协助单位为区体育局;完成时限:2011年7月底前。
(二)竞赛争精彩行动。
1. 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营运行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收尾竣工大运场馆改造工程。全面安装调试设施设备。加强与大运执行局的联系,明确场馆核心功能设计及技术标准,增强场馆运行管理质量和效率。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邹永雄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工务局;协助单位为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体育局、区政府采购中心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1年3月底前。
2. 测试赛热身行动。严格按照大运执行局制定的竞赛日程和项目设置方案,制定完善罗湖体育馆应急预案。配合大运执行局安排系列测试赛,优化完善赛事组织各运行环节,确保竞赛紧张有序。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康雅丽同志;牵头单位为区体育局;协助单位为罗湖公安分局、黄贝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局、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安监局、罗湖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1年7月底前。
3. 门票营销和文明观赛行动。严格按照大运执行局制定的大运会门票分类、政策、价格和销售计划执行。积极配合大运执行局展开观众观赛礼仪知识普及活动,倡导文明观赛,热情加油,遵守秩序。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康雅丽同志;牵头单位为区体育局;协助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1年7月底前。
4. 兴奋剂检测行动。协助大运执行局推进兴奋剂检测工作,完善场馆兴奋剂检查站建设,严格执行大运执行局制定的兴奋剂检测通用政策,举办一届“干净”、“无丑闻”的体育盛会。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吕维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卫生局;协助单位为区体育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1年8月。
(三)嘉宾邀请及接待服务行动。
1. 嘉宾邀请行动。做好市、区领导出席大运会相关赛程、仪式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黄瑞儒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委(政府)办;协助单位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体育局;完成时限:2011年8月。
2. 礼宾与语言服务行动。严格按照大运执行局制定的场馆礼宾团队运行方案,建立大运会语言服务中心,提供热情周到的礼宾与语言服务。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刘石磊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协助单位为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完成时限:2011年8月。
(四)大型文化展演行动。
1. 火炬传递行动。积极协助大运执行局组织实施好大运会火炬传递等活动,确保火炬传递活动安全、有序、热情、祥和。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康雅丽同志;牵头单位为区体育局;协助单位为罗湖赛区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1年8月。
2. 重要时点文化活动行动。积极配合大运执行局组织实施好“1·17申办成功纪念日”、“倒计时200天、100天、30天”等重大时间节点的系列文化活动。协助办好“2011年大运会文化节”,营造“当好东道主、人人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康雅丽同志;牵头单位为区文化局;协助单位为罗湖赛区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1年7月。
(五)赛事综合服务保障行动。
1. 畅通便捷出行行动。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大运会赛事期间城市交通流量削减、大运专用车道设置和外地车辆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完善由大运村至罗湖各场馆间的交通路线,确保车辆准点、顺畅。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邹永雄同志;牵头单位为罗湖交警大队、口岸交警大队;协助单位为罗湖赛区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1年7月。
2. 医疗卫生服务行动。规划设置场馆内外医疗卫生站,指定接待医院。积极配合大运执行局开展大运会医疗志愿者培训,配备一批懂外语、医术精良的骨干医疗服务人员,认真做好大运会期间的医疗卫生服务。
此项工作负责区领导为吕维同志;牵头单位为区卫生局;协助单位为区体育局;完成时限:2011年7月。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罗湖区“文明城市你我同行”行动领导小组,刘学强、倪泽望同志任组长,吴培基、彭桂华、曾节同志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曾节同志牵头总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城市经营与提升组、文明创建组、赛事行动组、安全稳定组、综合督导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智敏同志负责安全稳定保障行动,区委常委、区委(政府)办主任黄瑞儒同志负责综合督导,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刘石磊同志负责公共文明提升行动,副区长康雅丽同志负责大运赛事行动,副区长张斌同志负责城区经营和市容环境提升,区领导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相应工作,按驻(挂)街道安排包片负责。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指导检查工作,并协调区几套班子领导参与行动。各项行动任务涉及的职能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各牵头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沟通对接,形成联动协调、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围绕迎大运、创文明来部署和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和“文明城市你我同行”创建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城市你我同行”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进一步明确阶段目标、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达到预期效果。要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和辖区居民参与各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义工联、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好平台和纽带作用,注重发挥青少年学生的作用,围绕迎办大运、提升市容环境、创建文明城市标兵、推介城区品牌,迅速形成全区总动员、全民齐参与、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和平台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的新闻宣传活动,有计划、分阶段、有重点地宣传行动的重大意义、推进情况、突出成效,提高全社会对行动的认可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建立健全高效科学的督查奖惩机制
加强检查评估、考核奖惩工作,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区监察局、区督查室要利用督查、电子监察等手段,有效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考核问责,建立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对执行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态度不积极、市民满意度不高、投诉较多的单位及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文明城市你我同行”行动计划实施成效,列为各单位及主要领导年度述职考评、履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和完善奖励制度,对行动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建立健全渠道畅通的社会监督机制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导、督促、检查“文明罗湖你我同行”行动。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疏通民意渠道,及时处理市民投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特别注重发挥我区特有的罗湖社区家园网平台作用,邀请网民开展义务监督,引导网民积极建言献策,对我区文明创建工作多提合理化建议。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拓展民众意见征集渠道,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整改提高。
(五)建立健全统筹有力的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人、财、物等资源投入机制,确保“文明城市你我同行”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区财政部门要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切实保证经费投入。区发改、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和活动全过程监管工作,确保资金规范、安全、廉洁、高效使用。各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要注意工作的整体性,在方案审查、活动开展、工程实施中发挥主导作用,统一组织、分散实施,加强资源的统筹整合和优化配置工作,避免各自为政、分散投入、浪费资源,做到队伍共建、活动共办、资源共享。要坚持厉行节约、廉洁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强化大局意识,发挥有限资源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