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欣美等职务任命的通知
(2017年8月17日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福田区人民法院:
经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王欣美为福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华为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赵明升为福田区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
张爽、胡卫、林志城、苏祥华、周伟珍、肖丽英、戴苏林、潘珏红、孙少芳、汪礼海、黎锦、曾桂胜、黄炳辉、余佳、胡秀传、陈桂蕊、曾玉宇、郑文烁、陈楚珊、吴银华、杨露、傅少敏、李应星、王朝晖、胡淑艳、罗英、张
立勤、贾建增、邱成瑜、易辉、黄菊玲、陆普选、周伟斌、徐甫、鞠孝才、刘家会、邱卫华、高羚、徐之望、马和平、高志纯、蔡伟方、陈丽萍、雷东亚、陈萍、李春梅、张冰、张燕敏、汪彦明、彭明明、康瑞花、张瑞珍、杨小聪、裴海娜、范威海、罗海龙、雷钢、吴显龙、王红华、吴国庆、王素云、田平丽为福田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
特此通知。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