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山和板樟山公园重阳节实行临时性收费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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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经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同意,在重阳节期间,对景山和板樟山公园实行临时性收费,并向我局报送的《关于景山、板樟山公园重阳节登山活动实行临时收费的请示》(城建字〔2012〕237号)悉。根据《珠海市公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重阳节期间,为控制和有序组织及疏导公园登山人流,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市民游园安全,同意你司下属粤华公司对景山和板樟山公园实行临时性收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7元(含保险费)。对现役军人、持老年优惠证的老年人及1米以下儿童免收入园门票。收费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17:00时至2012年10月24日2:00时。请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活动结束后请自行取消该项收费。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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