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珠海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市菜篮子基地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珠海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凡不符合《指南》规定和要求的,均不予受理。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和市财政局反映。
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 珠 海 市 财 政 局
2013年7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建锋,2238125;黄剑锋,2510530)
2013年珠海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目标 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设施先进、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要求,以保障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安全为核心,以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为保障,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重点抓好菜、鱼、蛋、肉等产品生产,进一步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设施装备水平,以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调控能力,实现我市菜篮子产品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物质保障。 二、总体原则 (一)确保公共食品安全、保障供给、符合本地需求; (二)向年度社会热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倾斜; (三)向上级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重点扶持的对象倾斜; (四)集中财力办实事、见成效; (五)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扶持为辅,市级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三、申报项目单位资格要求 获得“珠海市菜篮子基地”资格认定的农业企业,且以往年度没有得到市级菜篮子资金扶持的。 四、扶持方向及建设内容 (一)菜篮子资金的扶持方向与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蔬菜基地建设: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排灌渠道建设、田园规范化、简易加工场地、大棚及温室设施、防虫设施等方面。 2.畜禽蛋基地建设:主要包括畜禽蛋生产线建设有关的栏舍改扩建、设备、检测设备、土建、污水和粪便处理等方面。 3.水产品基地建设:主要包括池塘建设、池塘改造,海水网箱建设,养殖环境综合整治、改造升级,养殖场进排水系统,检测设备,增氧机等养殖机械购置等方面。 (二)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精神和珠海本地菜篮子产品供应情况,今年重点扶持生猪生产基地。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逾期申报的,概不受理。 (二)申报材料。申报珠海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项目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珠海市菜篮子资金项目的请示; 2.珠海市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明或海域使用证、水产养殖证等证明资料(生猪基地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6.“珠海市菜篮子基地”认定证明(复印件); 7.其他与申报要求相关的材料(如产地环境评价报告或产品检验证书等复印件)。 申报材料按上述材料次序胶印成册,一式4份上报: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3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没报送电子文本的取消评审资格(以上申报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三)报送程序。申报材料直接报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与市财政局。 六、其他事项 (一)菜篮子工程资金项目采用公开竞争立项,通过演讲介绍项目情况并由专家现场评分,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与市财政局参考专家评分确定入围项目,项目最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菜篮子工程资金实行市级报账制管理。 1.项目完成50%后,由项目单位提出用款申请,经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与市财政局审核后划拨50%财政扶持资金; 2.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自查验收报告,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财政局检查验收并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确认项目完工后,划拨余下50%财政扶持资金。 (三)项目须严格按照《珠海市市本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暂行办法》规定使用资金。项目现金支出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5%。使用财政扶持资金部份,现金支出比例不得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