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福田区巾帼文明岗公示通告
根据《福田区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规定,经过基层申报、实地检查验收、经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拟决定授予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办文科等23个岗组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办文科
2.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3.区安监局办公室
4.区建筑工务局计划财务科
5.区政府采购中心
6.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基础业务部
7.区检察院刑事犯罪检控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控团队
8.区健康教育所
9.区妇幼保健院医教科
10.区妇幼保健院海滨社康
11.区妇幼保健院福保社康
12.区人民医院外二病区
13.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14.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工作站
15.福田街道圩镇社区工作站
16.福田街道福南社区工作站
17.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工作站
18.沙头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19.沙头街道沙咀社区工作站
20.沙头街道上沙社区工作站
21.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工作站
22.华强北街道华红社区工作站
23.福保街道计生科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至
受理单位: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委大楼1801室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电话:0755-82918747
传真:0755-82918492;
电子邮箱:fl@szf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