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的通告
为保障深圳地铁建设进度,拟将民乐停车场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41-08、41-11、41-12、41-13、41-14、41-15地块,相关规划道路及林地进行调整。规划调整后方案如下 :41-08地块用地面积由13940减少至13537平方米;41-11地块用地性质由社会停车场库用地调整为轨道交通用地,用地面积由2240平方米增加至85229平方米;41-12地块用地面积由10750平方米减少至4024平方米;41-13地块用地面积由1240平方米减少至980平方米;41-14地块取消,41-15地块用地面积由3280平方为减少至963平方米;规划林地及道路用地相应减少。其余指标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29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http://lh.szpl.gov.cn/)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3335831,传真:2333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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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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