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十九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兰洽会)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甘肃省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国家级展会,将于2013年6月19日-24日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扩大内需,支持深圳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促进深圳与中西部地区的经贸往来,我市将继续组织深圳企业参加兰洽会,现将有关组团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日程安排
展出时间:2013年6月19日—24日
二、展出地点:甘肃国际会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滨河东路1号)
三、展会规模
本届兰洽会室内展出面积4.4万平方米,设标准展位1000多个;室外展出面积1万平方米。展会设置投资洽谈馆、商品贸易馆及工程机械、新能源装备展区。我市重点参加商品贸易展销。
四、展品要求
深圳企业参展展品要求为家用电子产品、家居用品、日用消费品等。
五、展位情况
企业展区设置3米×3米的国际标准展位,每个展位配置三面围板、一桌两椅、普通照明、220V电源插座一个、射灯二盏、纸篓一个、中英文楣牌一块、地毯。
六、展品运输
为保证参展展品能安全、准时运抵兰州市展出,代表团可协助企业将展品集中发运(具体发运时间及运费另行通知)。
七、参展费用及报名办法
(一)参展费用
收费标准:5000元/展位,为减轻我市参展企业负担,对报名参展企业只收取50%的展位费,补贴后展位费用为2500元/展位。
展位费请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帐户名称: 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信银行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帐 号: 7442 4101 8260 0060 416
(二)报名办法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详见***),于2013年5月8日前报送至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斯、曾浩文
电 话:88916862、88916866
传 真:83786186-6862、6866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大厦6楼601
特此通知。
***:第十九届中国兰州经贸洽谈会参展报名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