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环保局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环保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环境立区”战略,全面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区活动,突出抓好红树林生态修复、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辖区环境质量稳中有升,较好地促进了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市环保实绩考核和治污保洁考核中,我区双获第一名。10月20日,我局受到区委、区政府的通报表扬(福办发[2008]49号文)。
一、主要工作
(一)创建国家生态区工作通过省级考核。为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全方位有序地铺开,制定了《福田区建设国家生态区2008年工作方案》,将51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区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并着重完善创建工作机制。一是在全市率先建立生态区创建奖励机制,于今年4月对2007年创建成为环境优美街道的华富街道办、香蜜湖街道办进行表彰;二是在全市率先启动对街道办事处一级的环保实绩考核,为各街道办事处提供了一个充分展示工作成果的平台;三是成立专家顾问委员会,加强对创建国家生态区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解决途径,为建设国家生态区出谋划策。同时,针对生态街道数量不能满足国家生态区要求的情况,与街道办事处通力协作,集中力量,排除困难,强力推进生态街道创建,使我区街道办事处全部荣获市政府授予的“生态街道”称号(原称“环境优美街道”)。今年5月,按照国家生态区的基本条件和指标体系,完成了创建工作材料的准备工作,建立了多达46盒的创建工作档案,编写创建国家生态区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形成十多万字的申报材料,正式启动逐级申报国家生态区工作。6月12日,创建国家生态区通过市级初审。7月4日,创建国家生态区通过省级考核,并得到省专家组的高度评价。考核组认为,福田区在创建国家生态区过程中,领导重视、特色鲜明、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内容全面、资料翔实,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生态区验收标准。7月24日,我局完成向国家环保部的生态区申报工作,提前5个月完成了今年的创建工作任务。
(二)红树林修复项目巡逻道改造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由于巡逻道改造工程合同价过低(比区审计局编制的标底价下浮约40%),部分项目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使得施工单位在开工后积极性不高,加之受下沙圆洲果场收地工作影响,工程进度一时比较缓慢。我局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一方面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狠抓工程进度和质量,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在市政府明确收地补偿标准后,及时与下沙股份公司签订了圆洲果场收地协议并完成收地工作,确保巡逻道改造工程于 8月底竣工,并于11月顺利移交边防六支队和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同时,其它几个子项工程进展也较为顺利,红树林修复工程──凤塘河护岸改造工程已于11月初开工,红树林修复工程──植被种植标段已完成施工招标,河口水质净化、河道整治及附属构筑物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红树林科普市政公园已完成概念性设计,并初步确定其定位为重新恢复红树林生态群落和开展红树林生态湿地科普教育活动等。
(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完成数据上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调查。我局积极争取区政府重视与支持,印发了《福田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为区污普办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组建332名普查员和25名指导员的普查工作队伍,落实普查经费近270万元,招标采购省环保学校提供普查技术支持,发动街道和社区积极参与入户普查活动,共普查企业7186家(含市普查企业),并在全市率先完成污染源数据上报工作,为建立我区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奠定了基础。
同时,积极推进污染减排,着力抓好清洁生产推广工作,已有近20家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其中日立环球等6家企业已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印刷、珠宝加工、电子废物等行业,有效消除危险废物污染,提高了辖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清理整顿污染治理市场,委托环保产业协会制订污染治理格式合同,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技术手段及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备长期达标稳定运行,减少污染物直排;以治污保洁为抓手,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等工程,关停和限期整改一批企业共减排COD达成6.1吨,较好地完成了市下达的减排任务。
(四)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取得阶段性成果。认真吸取南山“2.27”火灾事故和龙岗“9.2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采取“疏、打、移”三结合,疏导了一批经营单位,处罚一批环保违法企业,向工商部门移送了一批超范围经营的单位,向各街道综合执法队移送了一批无证无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污染隐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无事故。一是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隐患排查,对辖区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和帮助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防范和处置环境污染事故能力。二是开展饮食娱乐行业油烟污染整治试点,全面推东海银座试点经验,由专业环保公司定期对油烟设施进行清洗及保养,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开展污染源企业环境安全大检查,对八卦岭等工业区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的企业一律责令整改并***落实。四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购置应急设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我局深化安全隐患百日整治成果,集中解决了城中村私宅100平方米以下、工业区改变功能厂房、工业区内单身楼(宿舍楼)、军队房产开办餐饮项目、竹子林建业越众等住宅小区单身宿舍、梅林天源居、新洲花园商铺、绿洲花园商铺等从事餐饮业项目的环保审批问题,最大限度地疏导解决历史遗留的环保审批难题。
(五)环保监督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坚决贯彻落实环保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规定和“三同时”制度,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加强环保现场执法和后续监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做好建设项目环保规划审批工作。截至11月中旬,共审批了2975个建设项目,其中工业项目526个、第三产业项目2412个、土地开发项目37个,否定申请项目418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表353份,环评执行率100%。二是做好环境监理工作。共受理群众环保信访投诉2700多宗,排查化解信访隐患38宗,妥善处理集体信访13宗;检查企业2200多家,关、停、并、转企业200多家,处罚各类违法排污企业100多家,申请法院落强制执行案件4宗,行政处罚金额200多万元(到帐金额51万元);排污监管单位1006家,新开征单位160家,共征收超标排污费500多万元。三是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共检查验收企业近1000家,发放排污许可证511家(其中工业类195家,三产类316家),办理企业年检244家(其中工业类110家,三产类134家)。四是做好环境监测工作。顺利通过扩项及期满复查计量认证评审,计量认证监测项目达104项;共完成监测数据6500个,取得质控数据830余个,发出环境监测报告、报表900余份,辖区Ⅰ类和Ⅱ类噪声达标区覆盖率80.7%,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区环保监测监控大楼项目已获区政府同意立项。
(六)环境宣传教育效果日益显现。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制定《福田区2008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区这一主题,大张旗鼓地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有力地提升了市民环保意识和绿色生活水平。一是组织开展万人牵手以绿色行动支持奥运签名活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签名,全区上下踊跃参与,掀起了支持环保、支持奥运的高潮。二是大力推广“家庭绿色行动”,编印《家庭绿色行动——深圳市福田区市民节能减排手册》和《福田区中小学生绿色行动周记》,在梅园小学等学校进行试点,并走进社区,发动家庭,倡导每人每周节省一元能源消费,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出一份力。三是深入开展建我绿色家园活动,新创建绿色机关2个、绿色学校(幼儿园)12个、绿色医院1个、绿色商场2个,并完成28个绿色社区、9个绿色家庭的申报工作。
(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初见成效。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调研,扎实开展“五个一天”和“五个一次”活动,“规定动作”合标准,“自选动作”有特色,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工作,较好地提升了党员干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目前,正在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第二阶段分析检查活动。
同时,积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抓好内部管理,提升环保队伍战斗力。一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陈明达局长以身作则,王绍坤、郭智胜、沈凌云等同志团结协作,把我局班子逐步建成“务实、和谐、善政、廉洁”的好班子。加强支部建设,积极开展党员活动,今年我局共发展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加强工会工作,开展对口帮扶和平县礼士镇澄心村党支部活动,组织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并获区机关广播体操比赛一等奖等荣誉。二是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区环保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信访工作制度》、《固体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和《污染减排工作制度》,重新修订了《车辆管理制度》等,加强工作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完善了档案借阅制度,加强了档案建设;加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4件,回复率100%;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共发表52篇(次),其中市《信息快报》9篇、市《环保信息》14篇、区《福田信息》29篇,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无证无照违法环境行为因极难确定其实际经营者,环保处罚就无从下手,处罚程序也几乎无法走完,即使能勉强作出处罚决定,但因没有明确的执行主体,法院往往也会不予受理,致使该类案件一直得不到有效的遏制。二是环保执法力量不足。人员编制、环保装备等与我区环保执法需求不相匹配,加之既无强制执行权,也无统一制服,环保执法遭遇尴尬,力不从心。三是达标扰民现象普遍存在。如很多餐饮等服务业污染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但此类项目由于位于居民楼下或距离很近,生产经营过程中气味、低频噪声等仍会存在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的问题。四是环保工作齐抓共管格局有待加强。环保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尚未真正形成合力,强化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制考核成为当务之急。
二、2009年工作打算
2009年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一年,也是创建国家生态区的关键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大显身手,实干巧干,力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创建国家生态区活动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深化环境管理,强化环保宣传,锤炼干部队伍,加强技术保障,全面推进红树林修复和污染减排等重点工作,努力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高度,为建设自然和谐宜居城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工作思路
贯穿一条主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护和优化辖区生态环境。
明确两个目标:创建国家生态区顺利通过国家技术核查;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把握三个坚持:坚持走科学发展道路,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坚持建设生态文明,加快形成有利于节能环保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使人民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实现四个突破:从重项目环评向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并重转变,实现环保规划审批新突破;从依靠群众投诉的被动巡查向建立和落实主动巡查长效机制转变,实现环境信访新突破;从项目竣工验收依靠企业自觉申报向结合项目审批主动验收并将历史留存未验收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实现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新突破;从侧重于监督性监测向全方位监测转变,实现环保监测新突破。
(三)工作措施
1、深化创建成果,力争通过国家技术核查。在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联系的同时,练好内功,对照考核标准,深化创建成果,重点跟进河流治污和城中村改造等必检项目,大力开展争创国家生态区宣传活动,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环保部的技术核查。
2、加快工程进度,积极推进红树林修复工程。按照“一流规划、一流设计、一流施工、一流管理”的要求,狠抓工程质量和进度,其中红树林修复工程土建A包计划于2009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红树林修复工程种植A包和B包计划于2009年6月完成初步验收,红树林修复工程土建B包计划于2009年12月施工单位进场并完成施工准备工作;河口水质净化工程计划2009年4月开工,2009年10月土建主体工程完工并开始设备安装,到2009年底完成设备安装50%工程量;河道整治及附属构筑物工程计划2009年7月开工, 2009年底完成40%工程量。2009年预计完成投资计划7000万元。
3、抓好污染减排,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普查成果开发利用的同时,针对我区产业结构特点,结合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制定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确保COD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同时,广泛发动企业、社区和家庭等单位参与,形成污染减排人人有责任、家家有行动,使污染减排由以往侧重企业减排转变为全民减排,圆满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4、创新管理手段,提升环保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网络),加强环保审批、监管、监测等环节的衔接与协调,如采取否决项目在电子政务系统公布后由监管部门跟进查处等措施;全面梳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政策法规,实施环保审批工作操作规范,并建立区环评专家信息库;制订三产项目验收作业指导书,对辖区已通过环保审批但尚未办理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督促Ⅱ类以上的项目全部办理申报验收并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争取在区人民法院设立环保法庭,由以往被动接案转变为主动办案,铁腕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使环保执法硬起来;抓紧落实区环保监测监控大楼立项和前期建设工作,力促监测站工作人员纳入技术公务员管理,提高环保监测预警能力;推广“福田区家庭绿色行动”,深化建我绿色家园活动,开展“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使环保真正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5、加强队伍建设,保障环保事业健康发展。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环保队伍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 从严治局,切实做到制度严密、程序规范、责任清晰、奖罚分明,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同时,争取区编委的重视与支持,进一步充实我局环保工作力量,努力填补街道办和社区环境管理空白,续写环保事业新篇章。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