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指导管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我局决定自2017年1月19日起对全市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在我市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办理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基本情况、派遣劳动者人数、派遣岗位性质、跨地区派遣劳动者人数、劳务派遣协议期限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反映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情况,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情况等。相关数据以2016年12月31日为准。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同各区牵头组织,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完成调查问卷填报,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承担调查具体工作及数据汇总分析。
本次调查采用网上填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劳务派遣单位请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 www.szhrss.gov.cn)《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调查表》(见***),将填写完后的电子版表格填报发送至邮箱(wulisha@szhrss.gov.cn )。
四、调查截止时间
截至2017年2月18日。
五、调查要求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数据,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填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不按规定参加调查工作和不如实申报的劳务派遣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8日
(联系人:严康明;联系电话:22654200、178****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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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