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铁岗排洪渠管理用房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因轨道11号线主体结构占用了铁岗排洪渠管理用房,为重建需要,重新选址建设该管理用房。现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铁岗排洪渠管理用房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内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宝安区西乡街道,用地性质: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050.14平方米,建筑面积:28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27,建筑层数:低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2015年12月19日-2016年1月17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供市民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毛工 电话:27802225 传真:27809686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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