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蔡美鸿院长率队前往南屏镇洪湾社区调研幸福村居创建工作
4月10日下午,香洲区法院蔡美鸿院长率政工科吴晓榕科长、南湾法庭王艳华庭长前往南屏镇洪湾社区调研幸福村居创建工作。
洪湾社区是蔡院长在我市创建幸福村居活动中的挂点联系社区,也是我市确立的重点发展社区之一。蔡院长一行在南屏镇委员、武装部长陈利明的陪同下到达洪湾社区居委会,与社区领导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洪湾社区居委会陈容安书记汇报了创建幸福村居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对下一步创建幸福村居工作提出了设想。南屏镇委员、武装部长陈利明指出,洪湾社区要落实好“洁净工程”行动的要求,尽快完成垃圾池的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
会上,蔡美鸿院长传达了我市处级领导挂点联系创建幸福村居专项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指出从2012年至2016年,市级财政每年划拨给每个村居20万元,用作处级领导挂点联系创建幸福村居专项资金,主要是用于创建幸福村居的“六大工程”建设,包括特色产业发展、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污水处理、道路、水电、绿化、文体休闲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等项目。蔡院长强调,洪湾社区要选择一些贴近居民实际需求的项目进行申报,在资金使用方面要做到公开、高效、专款专用。蔡院长还要求随行人员要积极协助社区做好幸福村居的创建工作。
会后,洪湾社区居委会陈容安书记陪同蔡院长一行对洪湾社区辖下的7个自然村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就一些具体问题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