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深圳市原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专责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深圳市原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专责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广东省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我市处理原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问题的工作力度,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12月12日(深办〔2007〕47号)决定,成立深圳市原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专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铭(副市长)
副组长:杨绪松(市委副秘书长)、黄国强(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朝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办主任)
成 员:胡利群(市妇联主席)、邱展开(市民政局副局长)、邹从兵(市司法局副局长)、户从义(市国土房产局机关党委书记)、石岗(市法制办副主任)、罗丽萍(市国资委副主任)、李建平(市信访办主任督查专员)、黄国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朝辉(市妇联副主席)、候建潮(福田区委副书记)、倪泽望(罗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小琼(盐田区副区长)、林超金(南山区委常委、区委办区府办主任)、王立新(宝安区副区长)、黄广海(龙岗区副区长)、杨柏胜(光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市妇联副主席刘朝辉兼任。相关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动撤销。